中衛市金融工作局

中衛市金融工作局

中衛市金融工作局,是中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金融工作局
  • 辦公地址:中衛市沙坡頭區鳴沙路53號(市財政局四樓西)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金融工作總體規劃和促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運行信息共享機制,綜合分析金融運行情況和發展趨勢。
(二)加強與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衛機構和駐衛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監管指標數據和金融業務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全市金融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三)負責研究擬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市本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的論證,負責項目審批和績效考核。參與研究擬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台,為重點工程建設、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
(四)協助配合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
(五)推動健全完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建立地方金融統計制度,加強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新設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籌劃、申報等前期工作,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培育新型金融業態,負責金融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評價、激勵等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六)指導推動金融要素市場建設,提高聚集金融資源的能力。協調增加信貸投放總量,最佳化信貸結構,推動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掛牌和債券、股權融資,根據授權為上市及非上市公眾公司資產重組提供政策支持及諮詢服務,推動證券(期貨)、保險、股權投資等機構發揮功能作用。
(七)協調推進金融綜合改革、創新與發展,協調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推動金融機構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行機制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
(八)建立健全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機制,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金融欺詐、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協助和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所監管機構進行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推動縣(區)及有關部門建立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配合中央和自治區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和風險管理。
(九)推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對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等工作,擬訂現代金融知識、融資工具、金融風險防範的宣傳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指導縣(區)開展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加快金融改革發展、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金融工作局設定3個內設機構、1個所屬事業單位。
(一)辦公室(法制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財務、人事、機要、檔案、信息、信訪、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對外交流和後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金融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評價、激勵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工作。
(二)金融監管科(行政審批科)。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國家有關金融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金融工作總體規劃和促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金融運行信息共享機制,綜合分析金融運行情況和發展趨勢。共享地方金融監管指標數據和金融業務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全市金融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助配合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和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金融監管相關工作。建立健全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機制,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金融欺詐、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組織市本級PPP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的論證,負責項目審批和績效考核。協助和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所監管機構進行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推動縣(區)及有關部門建立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配合中央和自治區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和風險管理。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對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等工作。在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負責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三)金融服務科。加強與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駐衛機構和駐衛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工作。推動健全完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建立地方金融統計制度。加強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新設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籌劃、申報等前期工作。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培育新型金融業態。指導推動金融要素市場建設,提高聚集金融資源的能力。協調增加信貸投放總量,最佳化信貸結構,推動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掛牌和債券、股權融資。根據授權為上市及非上市公眾公司資產重組提供政策支持及諮詢服務,推動證券(期貨)、保險、股權投資等機構發揮功能作用。協調推進金融綜合改革、創新與發展,協調推進地方金融機構改革,推動金融機構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行機制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推進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擬訂現代金融知識、融資工具、金融風險防範的宣傳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擬訂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台,為重點工程建設、主導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指導縣(區)開展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加快金融改革發展、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等工作。
(四)中衛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王 鐵(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市金融工作局全面工作。
羅清華(黨組成員、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主任) 負責市金融工作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分管金融服務科。具體負責健全完善金融機構組織體系、引進各類金融機構、推動企業上市、全市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金融扶貧工作;負責研究擬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李金凱(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法制科)、金融監管科。具體負責非法集資防範和處置工作、金融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和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所監管機構的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配合中央和自治區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和風險管理;配合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做好對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評價等工作;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政法、政府信息公開、統戰、財務、工會、檔案、保密等行政後勤工作和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組織開展有關金融方面的調查研究工作,草擬規範性檔案;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李金晨(副局長)(掛職) 參與負責擬定市域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負責市屬國有企業投融資指導及高管投融資知識培訓,負責中衛市金融發展“十四五”規劃編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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