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1、黨委機構:設定紀檢委(與監察委合署辦公)、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委辦(掛督查室、保密局、機要局牌子)、組織部(掛編辦牌子)、宣傳部(掛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統戰部(與民族宗教事務局合署辦公,掛工商聯牌子)、政法委(與綜治辦合署辦公)。
群團工作機構:設定群團工作委員會(掛總工會、婦聯、共青團牌子)。
紀委設定所屬事業單位1個(廉政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
區委辦公室設定所屬事業單位1個(黨政區域網路服務中心)。
組織部設定所屬事業單位2個(黨員宣傳教育中心、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宣傳部設定所屬事業單位1個(網路安全與信息化辦公室)。
2、人大常委會機關機構:設定辦公室、法制財經社會工作委員會、代表聯絡與選舉工作委員會。
3、政府機構:設定政府辦公室(掛法制辦、督查室、應急辦、政務公開辦牌子)、發展和改革局(掛統計局牌子,承擔發改、統計職責)、工業和信息化局(掛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牌子,承擔工信、招商和鄉鎮產業基地管理工作職責)、民政和社會保障局(掛文化旅遊體育和計畫生育局牌子)、司法局(掛信訪督辦局牌子,承擔司法和信訪工作職責)、財政局、環境保護局、建設交通局(掛村鎮規劃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承擔建設、村鎮規劃、交通工作職責)、水務局、農牧林業科技局、審計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設定政務服務中心、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事務局。
發展和改革局設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個(統計普查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局設定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個(工業與信息化服務中心)
民政和社會保障局設定所屬事業單位5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殯葬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局、社區服務中心、文化體育服務中心)。
財政局設定所屬事業單位1個(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建設交通局設定所屬事業單位3個(村鎮公用事業管理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路管理段)。
水務局設定所屬事業單位5個(水利技術服務和水庫溝道管理中心、河北灌溉管理所、河南灌溉管理所、北乾渠灌溉管理所、南山台電灌站)
農牧林業科技局設定所屬事業單位6個(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林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
人武部設定代管所屬事業單位1個(民兵武器裝備庫)。
4、政協機關機構:設定辦公室、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提案和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