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國土資源局

中衛市國土資源局下設6個行政科室(辦公室、土地規劃利用科、耕地保護科、地質礦產科、監察科、測繪管理科),4個事業單位(國土資源規劃勘測站、土地儲備中心、地籍站、土地整理中心),4個鄉鎮中心管理所(濱河中心所、柔遠中心所、永康中心所、興仁中心所),代管中衛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中衛市國土資源局
  • 總部地點:中衛市
  • 成立時間:2004年
  • 經營範圍:旅遊特色
機構概況,職能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機構概況

2004年設市以來,中衛市處於搶抓機遇、提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城市化、工業化、農業產業化、旅遊特色化步伐不斷加快。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起點、新機遇,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的大力支持下,中衛市國土資源局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並重的原則,圍繞中心積極服務,履行職能抓好管理,在嚴格執行國土資源法規政策、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要、集約利用土地、保護耕地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和大膽實踐,實現了國土管理新發展,服務水平新提升,隊伍建設新氣象,被市委、政府評為“騰格里濕地公園一期工程先進集體”、“發展優勢特色產業先進集體”,行風評議第三名,比2008年前進了19位,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面對2010年的新形勢、新任務,中衛市國土資源局將在區廳黨組、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並舉的原則,圍繞一個核心,緊盯兩個重點,抓住三條主線,夯實四個基礎,深化五個要點,打造六個抓手,創新思路,創新舉措,創新機制,以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力爭在耕地保護、用地保障、土地經營、礦產資源管理、執法監管、機關效能建設上有六個新的變化、大的變化,實現保護資源更加嚴格規範、保障發展更加持續有力、維護權益更加切實有效、服務社會更加全面優質的四大目標,力促國土管理新發展,服務水平新提升,隊伍建設新氣象,為中衛市國土資源管理再立新功。

職能職責

中衛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能職責
貫徹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組織編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指導、審核所轄縣、鎮(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組織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
組織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開發耕地的實施、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四、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城區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等級和土地登記發放工作。
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負責經營性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徵用、使用和流轉管理。
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和調整,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審核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依法管理礦產資源,組織實施採礦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登記發證工作,依法辦理採礦權的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對地質勘查單位和礦山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按規定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依法保護礦產資源,維護礦業秩序。
負責全市測繪的行政管理和測繪單位的資源審查上報以及測繪資料、標誌的管理。
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地質遺蹟,及時上報地質災情,做好減災、救災工作。
做好上級部門撥給的有關國土資源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對沙坡頭區國土資源進行動態巡查,及時制止違法違規用地和非法採礦行為。
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設6個內設機構、4個派出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會務、保密、檔案、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務公開、黨建、精神文明、綜合治理、統計等工作。
地質礦產科
負責編制實施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負責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工作,對地質勘查單位、礦山企業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依法調處採礦爭議;負責礦山企業的儲量核定、審報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預報和防治工作。
土地規劃利用科
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年度修編審定工作;組織編制專業用地規劃;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工作。
耕地保護科
負責基本農田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基本農田“六項制度”,負責農用地轉讓、規劃、計畫的實施;辦理沙坡頭區建設用地的徵收、劃撥、出讓等審核批報工作;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土地管理、土地復墾等項工作。
監察科
對本系統執法情況和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系統幹部職工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對本系統黨風廉政、機關效能、政風行風、依法行政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測繪管理科
負責國土資源測繪管理,編制實施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測繪基礎工作,負責基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設,推進數字中衛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對測繪單位和測繪市場進行統一監督管理,指導縣(區)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工作。

派出機構

市國土資源局派出濱河、柔遠、永康、興仁4個國土資源管理所。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協助編制土地整理復墾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農村宅基地、農民建房和臨時用地的申報、組織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和信訪接待工作;承辦鎮(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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