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用藥禁忌

中藥用藥禁忌,中醫藥學中為確保療效、安全用藥而規定在中藥用藥期間所禁止和需注意的事項。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中藥用藥禁忌
  • 所屬領域:中醫藥學
  • 分類:配伍禁忌、證候禁忌、妊娠禁忌、飲食禁忌
執行標準,分類,

執行標準

包括配伍禁忌、證候禁忌、妊娠禁忌和飲食禁忌。
配伍禁忌 
即在配伍用藥時應避免有些藥物一起使用,以免降低、破壞藥效或產生劇烈的毒副作用。十八反和十九畏所包括的藥物即屬配伍禁忌的藥物。
證候禁忌 
指某種藥物對某些病證有害而應禁忌。由於藥物的藥性不同,其作用各有專長並有一定的適應範圍。因此,臨床用藥也就必然有所禁忌。如麻黃對於表虛自汗、陰虛盜汗以及肺腎虛喘者應忌用。除極少數藥性平和的藥物外,一般藥物多有證候禁忌。
妊娠禁忌 
指婦女妊娠期治療用藥的禁忌。某些藥物有損害胎兒以致流產的副作用,所以應列為妊娠禁忌的藥物。

分類

根據藥物對胎兒損害程度的不同,可分為禁用與慎用兩類:
①禁用藥:多屬於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一般不能使用。如巴豆、商陸、千金子、芫花、雄黃、砒霜、鉛丹、硫磺、硇砂、烏頭、附子、關白附、乾漆、水蛭、虻蟲、麝香等。
②慎用藥:多屬於通經祛瘀、破滯行氣、滲泄滑利、辛熱燥烈、鎮降或涌吐等藥物,一般應儘量避免套用,非用不可時須酌情使用。如當歸尾、蘇木、桃仁、紅花、蒲黃、五靈脂、沒藥、牡丹皮、穿山甲、王不留行、馬鞭草、皂角刺、劉寄奴、三棱、莪術,大黃、芒硝、郁李仁、枳實、厚朴、檳榔、鬱金、瞿麥、白茅根、木通、通草、薏苡仁、滑石、葶藶子,乾薑、肉桂、半夏、天南星、皂莢、代赭石、牛黃、瓜蒂、膽礬、槐花、蟬衣等。服藥飲食禁忌 指服藥期間對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稱食忌、忌口。一般應忌食生冷、油膩、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根據病情不同,飲食禁忌也有區別。如寒性病忌食生冷食物、清涼飲料等;熱性病應忌食辛辣、油膩及煎炸食物;煩躁眩暈等肝陽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熱助陽之品;胸痹心痛者忌食肥肉、脂肪、動物內臟及煙、酒等;肺癆咳血、肺癰吐膿者忌食辛辣燥烈刺激性食物;脾胃虛弱者忌食油炸黏膩、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濕熱黃疸、脅痛者忌食動物脂肪及辛辣、菸酒類刺激物品;腎病水腫者應忌食鹽、鹼太多和酸辣太過的食物;口腔糜爛者忌食油炸及炒花生、瓜子等香燥食物;痔瘡、肛裂者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瘡瘍、風疹、濕疹等皮膚病及過敏性哮喘、紫癜等病者忌食魚、蝦、蟹、豬頭肉、豬蹄、雞、鵝、羊、韭菜、芥菜等發物。此外,古代文獻記載:甘草、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薄荷忌鱉肉,丹參、茯苓、茯神忌醋,鱉甲忌莧菜,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土茯苓、使君子忌茶,以及蜜反生蔥、柿反蟹等。也應作為服藥飲食禁忌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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