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基本原則

《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基本原則》是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基本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藥注射劑臨床使用基本原則
  • 頒布時間:2008年12月24日
  • 發布單位: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 適用領域:醫藥
1.選用中藥注射劑應嚴格掌握適應症,合理選擇給藥途徑。能口服給藥的,不選用注射給藥;能肌內注射給藥的,不選用靜脈注射或滴注給藥。必須選用靜脈注射或滴注給藥的應加強監測。
2. 辨證施藥,嚴格掌握功能主治。臨床使用應辨證用藥,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藥。
3. 嚴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療程。按照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調配要求、給藥速度、療程使用藥品。不超劑量、過快滴注和長期連續用藥。
4. 嚴禁混合配伍,謹慎聯合用藥。中藥注射劑應單獨使用,禁忌與其他藥品混合配伍使用。謹慎聯合用藥,如確需聯合使用其他藥品時,應謹慎考慮與中藥注射劑的間隔時間以及藥物相互作用等問題。
5. 用藥前應仔細詢問過敏史,對過敏體質者應慎用。
6. 對老人、兒童、肝腎功能異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藥注射劑的患者應慎重使用,加強監測。對長期使用的在每療程間要有一定的時間間隔。
7. 加強用藥監護。用藥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用藥反應,特別是開始30分鐘。發現異常,立即停藥,採用積極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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