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藕村

中藕村位於麟絳鎮東部,屯東連線線的南側,介於東藕村與西藕村之間,距屯留縣城3公里,交通便利。全村總計110戶,人口470人。現有可耕地987畝,2012年人均年收入9812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藕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山西省長治市
  • 電話區號:0355
  • 郵政區碼:046000
  • 人口數量:470人
  • 車牌代碼:晉D
  • 耕地面積:987畝
  • 行政代碼:140424100
村裡的經濟狀況,村里各行業的發展情況,我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情況,計畫生育及醫保、義務教育情況,環境狀況,村民對村政意識情況,村里對各種資源的開採情況,習俗情況,責任追究辦法,地理位置,

村裡的經濟狀況

我村北部土地以水澆地為主,耕地較多,全村以農業為主,附有小規模的養殖業和經濟作物。村南面的土地進入21世紀以來,因公益事業(修路、退耕還林等),由耕地變成林地。剩下的土地的,主要用於村民建房。考慮到土地的面積的因素,失地後大部分青年人外出經商或打工,還有一部分搞集約化種植。

村里各行業的發展情況

我村大部分人民民眾仍以第一產業種植業為主,種植業是民眾主要的行業。有以養豬、羊等為主的幾個傳統的養殖業,但其規模較小,發展速度緩慢。種植業中,玉米占居主導地位,其次是尖椒。但是,由於結構、布局不合理、產業結構單調、土地利用不完全等因素的制約,發展速度較為遲緩,不能很好地為人民民眾增收所利用。在以後的工作中,正確的引導人民民眾,爭取使第一產業成為人民民眾增收的一個新的起點。

我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在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關懷,以及在我村廣大人民民眾的共同奮鬥下,村裡的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和進步,全村的柏油馬路鋪設完成,村主要道路基本硬化,新的文化廣場也已經落成,戶戶通水電,安裝寬頻,有一個甲級衛生所。但距社會主義新型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遠大目標還有相當大的距離。為此,今後我村基礎設施建設仍將是一個很大、很重要的一項工作。

計畫生育及醫保、義務教育情況

近幾年,由於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在村民中深入地開展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使村民對計畫生育這項戰略性的國策有了深刻的認識,絕大部分民眾都能夠自覺遵守。為相應黨和政府的號召,村里還特意在村大隊的後牆黑板上辦了一個專門的黑板報版面,宣傳黨和政府的政府,方便民眾及時了解。此外,村民溫飽已經解決,村名都已經全部入了醫保,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以國中、高中為主;未成年人都能正常上學,接受義務教育。
精神文明建設狀況及業餘生活情況
我們的黨和政府始終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在這樣大好形勢的感召下,我村的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和進步。我村新修了文化活動廣場,活躍了全村人的文化生活。在村民中,形成了一種健康、積極、團結、向上的新風尚。除此之外,我村村民的業餘生活情況主要以看書,看電視,上網,打撲克,健身,扭秧歌等為主。因此,抓好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村名業餘生活質量將是以後的工作重點之一。

環境狀況

由於我村以農業為支柱產業,所以秸桿還田等工作將是重要的工作。為回響市委、縣委的綠色文明的號召,在村兩委的指導下,我村又在積極治理綠化工作上下了一番功夫。村道路兩旁以前髒、亂、差的景象已全然改變,最近又在村主路兩側進行一次整體的綠化。隨著人們科學知識的不斷提高,再加之黨和政府的宣傳教育,我村的廣大人民民眾絕大部分已經認識到這些工作的重要性,並能很好地遵守。

村民對村政意識情況

有部分積極分子子要求入黨,入團人數有23人,對村政及公益事業參與的積極性高。村民糾紛解決辦法以相互不損害雙方利益為主要出發點,採取由村民民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弱勢群體的態度,村民普遍持有同情,幫扶態度。

村里對各種資源的開採情況

在人力資源方面表現出後備力量不足,尤其是受教育程度不高,黨員年齡過於老化,團員數量不夠多等方面比較突出,因此今後的人力資源方面工作是以提高村名受教育水平,積極吸納廣大村民向黨組織靠攏為工作重點;環境資源及土地資源方面能夠得到有效利用,今後的工作重點是以繼續提高環境、土地資源利用率為主。

習俗情況

我村習史悠久,民風淳樸,但近年來移風易俗,婚喪嫁娶等風俗比以往有了很大改變,在婚喪嫁娶問題上我村不提倡大操大辦,一切從簡,比原先繁瑣的民間禮俗有了較大的改觀。我村村民這方面的意識在不斷加強。

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村各級組織及工作人員認真履行責任,保障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村幹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黨務村務工作,損害黨組織形象、村集體經濟利益或村民合法權益的,應追究責任。
(一)本條所稱村幹部指村黨支部、村委會以及村級配套組織的組成人員。
(二)本條所稱不履行職責,包括拒絕、放棄、不完全履行職責等情形,不正確履行職責,包括無合法依據以及不依照規定程式、形式履行職責等情形。
第三條 村幹部違反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按如下方式追究責任:
(一)違規所作的決策、決定無效
(二)給予口頭批評
(三)責令書面檢查
(四)通報批評
(五)書面告誡
(六)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
(七)違犯黨的紀律的,給予黨紀處分
以上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第四條村幹部因違反規定被追究責任的,應按以下方式給予相應的責任追究:
(一)被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的,扣發一個月的職務補貼;
(二)被書面告誡的,按告誡的期限扣發相應月份的職務補貼,年度不得評為優秀;
(三)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取消全年度職務補貼。
(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的,扣發半年內職務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並撤銷職務處分的,扣發一年度職務補貼;受到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的,扣發兩年職務補貼,
第五條實施責任追究,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分清主觀與客觀原因,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直接責任與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與重要領導責任。
(一)直接責任,指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後果起決定性作用的。
(二)主要領導責任,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後果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重要領導責任,指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應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後果負次要領導責任。

地理位置

中藕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