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962年2月14日,台灣“
教育電視廣播實驗電台”成立,直接隸屬台灣“教育部”“教育資料館”,由劉家駿教授負責。教育電視廣播實驗電台不播廣告,其經費完全依賴教育部的預算。教育電視廣播實驗電台平常日每天12時50分開播、16時10分收播,星期日9時整開播、12時03分收播,每周廣播時間總計23小時。教育電視廣播實驗電台的收視範圍僅有台灣北部地區,收視率僅有1.40%。
1963年12月1日,“教育電視廣播實驗電台”改名“教育電視廣播電台”(NETV),簡稱“教育電視台”。
1968年12月6日,當時的台灣防務部門部長”
蔣經國與“教育部”“部長”
閻振興有鑒於教育電視台因經費困難而未能發揮效果,以及軍隊政治教育有急需加強之必要,同意合作改建教育電視台。
1970年
2月16日,台灣原則決定投資新台幣一億元,擴建教育電視台,改名為“中華電視台”。
8月1日,成立籌備指導委員會,由
王升兼任主任委員,
劉先雲擔任籌備處主任。
8月20日,中華電視台籌備處成立,劉先雲擔任主任委員。
1971年
1月31日,
中華電視台正式成立,聘
劉闊才為董事長,劉先云為總經理,資本額增為新台幣兩億元。華視英文名稱定為“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簡稱CTS。
10月8日,台灣“台灣行政部門”核准華視組織形態為“中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0日,華視開始試播。
10月31日,16時整,華視正式開播,邀請劉期純女士(
嚴家淦之妻)按鈕開播;同日,華視第一本出版品《中華電視周刊》(CTS Weekly)創刊;從此以後,華視定每年10月31日為台慶。華視同時完成中、南部聯播網。
1972年
1月31日,“中華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改組為“
華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名稱後加“中華電視台”五字即是當時華視全名。
華視由於播出大量閩南語電視劇與醫藥廣告,以及實行“廣告節目化”與“節目外包”政策,該年度由年初之虧損而至年終盈餘新台幣2300餘萬元,不同於台視該年度虧損新台幣600餘萬元、中視該年度虧損新台幣2500餘萬元。
2月10日,台視、中視、華視聯合實況轉播在台北市中華體育館(已於1988年遭大火燒毀)舉行的晚會《中興之夜》,為台灣電視界共同合作之始。
1974年
3月20日,華視股東常會通過捐助新台幣壹仟萬元,創立財團法人華視文化教育基金會。
7月1日,台灣防務部門委託華視製作的軍中教學節目,開始在華視播出。
9月28日,華視完成東部聯播網。在類比廣播方面,是台灣唯一擁有雙頻道和設立教學事業處的電視台。
1976年
4月15日,華視訂定《演藝人員自律公約準則》。
1977年
1977年起,為配合空中商專、行專的設立,華視陸續制播空中商專、行專課程。
9月12日,台視、中視、華視聯播國語連續劇《風雨生信心》,由華視負責執行製作及主播。
1978年3月6日,台灣當局“教育部”委託華視制播國中數學、英語、物理及化學等教學節目播出。
1980年10月31日,華視世界開幕,總經銷華視叢書與華視節目錄像帶。
1981年
1月19日,為配合台灣“教育部”推行國語文運動,華視《每日一字》節目開播。
2月28日,華視與南非電視台簽約,締結為姊妹台。
10月31日,華視編印《華視十年》一書,紀念華視開播十周年。
1982年
3月1日,華視《每日一辭》節目開播。
3月13日,台灣核定委由華視負責籌建UHF超高頻電視播映系統,華視兼負公共電視與空中教學之雙重任務。
12月6日,華視與
巴拿馬國家電視台簽締結為姊妹台。
1983年
9月1日,面臨
光復南路新建之華視大樓正式落成啟用。
台灣當局核准撥配一個UHF頻道給華視,台灣當局“教育部”委託華視運用這個專用頻道來制播電視教學節目。
7月,華視UHF超高頻電視播映系統進行技術試播。
8月,華視UHF超高頻電視播映系統試播教學節目。
9月1日,華視UHF超高頻電視系統正式開播。是面臨光復南路新建之華視大樓正式落成啟用。
1984年
5月1日,華視視聽中心成立,開始為社會大眾服務。
9月1日,華視新建行政大樓落成。
1986年
5月3日,華視與
巴拉圭共和國第十三頻道電視台締結為姊妹台。
5月6日,華視與烏拉圭共和國第十二頻道電視台締結為姊妹台。
10月31日,華視編印《華視十五年》一書,紀念華視開播十五周年。
11月2日,華視UHF超高頻電視系統正式播出國立空中大學課程。
1987年7月22日,華視原英文名稱“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修正為“Chinese Television System”,英文簡稱仍為“CTS”。
1988年
4月18日,華視內部刊物《華視周訊》創刊。
8月31日,台視、中視、華視共同協定辦理之《電視基本演員退休暫行辦法》,由華視率先實施。
9月29日,華視關係企業
華國視聽股份有限公司與華廣傳播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為華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專責原華國、華廣經營之業務,並吸收華視出版社之業務。
10月27日,華視中文全名中華電視台變更為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11月25日,台灣“經濟部”核准華視正式更名為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仍為“Chinese Television System”(簡稱“CTS”)。
1989年
5月5日,華視與西德第二電視台簽訂姐妹台合作協定。
5月15日,華視為落實“《勞動基準法》”,重新擬定演員契約與工作規則,舊有契約關係均自即日起終止。
10月20日,華視與美國林肯廣播公司(舊金山第26頻道)簽訂新聞合作協定及姐妹台契約。
1990年
2月2日,華視與日本東京放送(TBS)簽約,正式締結為姐妹台。
6月,華視率先採用數位錄影機(D-2)播送廣告錄像帶。
1991年10月31日,華視編印《華視二十年》一書,紀念華視開播二十周年。
1992年1月1日,華視與台視、中視同步啟用立體聲雙語電視系統。
1995年11月18日,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的U頻(UHF)系統正式啟用。
1996年4月10日,華視網站正式啟用。
1997年5月21日,華視網路影音系統正式啟用。
1999年
8月19日,SGS公司頒贈ISO9002國際品保證書給華視。
12月1日,華視簽約投資台灣夢工廠科技公司;華視與智冠科技公司及台灣夢工廠科技公司簽約合作開發遊戲軟體。
2006年7月1日,公共電視台與華視合組成“
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簡稱“TBS”或“台灣公廣集團”)。
小知識
中華電視公司的前身是
中華電視台(Chinese Television Service)。
華視初期只獲分配一個VHF頻道,除了制播新聞、娛樂、公益節目之外,另外製播空中高中、高工、高商、在職教師進修、大學選修等課程。
是台灣唯一擁有雙頻道的電視台。
華視成立之初,即在公司章程內明訂“長期接受‘教育部’委託,辦理空中教學”,是台灣地區唯一配合當局發展空中教學的電視台。
華視教學事業處(原教學部),除了製作空中教學節目之外,也為空中商業專科學校編印教科書、函授刊物以及錄製廣播教學節目。
華視是台灣地區第一家榮獲國際品保ISO9002認證的無線電視台。
華視的標誌結構是以一個藍色圓形圖案加上“華視”兩個白色中文字,一個綠色圓形圖案加上白色“CTS”英文字的方式呈現。華視的標誌結構所代表的意義,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華視資深員工的說法:圓形代表著圓圓滿滿的意思,兩個圓形表示台灣防務部門與“教育部”的共同合作圓滿達成。顏色採用電視的RGB(紅、綠、藍三原色)原理,選擇綠色與藍色;在台灣的戒嚴時期,紅色代表共產黨,在國民黨的政治意涵上是一個禁忌的顏色。“華視”二字是從
蔣介石的墨寶找出來的,但是找不到“視”字,就把兩個不同的字拼成一個“視”字;所以仔細的看可以發現,“華視”二字的大小並不一樣。“CTS”英文字採用的就是一般印刷體的字型。
第二種說法是,在《華視二十年》一書中,華視的官方說法。
“中華電視公司”六字的楷書標準字是從蔣介石的墨寶擷取出來的。
華視大樓有三棟,各有各的外貌,分別在三個不同的年份啟用:
第一棟在1971年2月10日開工,同年啟用,最富有
中國傳統建築特色。建築時間未滿半年。
第二棟在1983年9月1日啟用,正門面臨光復南路。共有地上十四層與地下二層,總面積達一萬一百餘坪。外觀方正,以棕色為主要顏色。
第三棟在1991年1月11日開工,1995年啟用,大量使用斜坡造型與玻璃帷幕,大樓頂端設有一個橢圓形的直升機停機坪。
文化傳統
精神使命
華視精神
主動、創新、積極、進取。
使命
弘揚中華文化
發展空中教學
擴大社會教育
提升生活品質
台歌
《華視之歌》是原
中華電視台台歌;原中華電視台改名為中華電視公司之後,《華視之歌》就被停用了。《華視之歌》相關資料及歌詞如下:
中華 中華 我們愛中華
絢麗燦爛 蓬勃煥發
中華 中華 我們愛中華
同甘共苦 相親相愛如一家
中華 中華 我們愛中華
絢麗燦爛 蓬勃煥發
中華 中華 我們愛中華
同甘共苦 相親相愛如一家
傳播現代資訊 復興傳統文化
散布社會書香 妝點歡樂年華
求真求善求美 耕耘紮根開花
滿懷報國熱忱 努力為我中華
旗下頻道
華視主頻道
華視的主頻道兼綜合台。該頻道並無正式名稱,一般稱為“華視”或“華視頻道”。
華視教育文化頻道
播放國立空中大學教學節目時,頻道標誌自動切換為“國立空大”。
華視新聞資訊台
前身名稱為“優新聞體育頻道”(U NEWS),節目內容為新聞及體育節目。約在
江霞任職華視總經理期間改名為“華視EQ休閒頻道”,而在華視加入台灣公廣集團後改名為“華視休閒頻道”。2012年9月10日改為現名。
大樂隊
華視大樂隊的指揮一直都是由詹森雄先生擔任的。
2003年,華視音樂節目《勁歌金曲》(原名《勁歌金曲五十年》)停播,華視大樂隊宣告解散。
關係企業
華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劃及製作電視節目、錄像帶、工商簡報。
代理發行華視節目錄像帶。
編輯出版各類叢書。
舉辦各種藝文活動。
華視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基金
設有華視訓練中心及華視視聽中心。
舉辦演講會,並在華視《電視演講會》節目中播出。
提供錄像帶觀賞與圖書閱覽。
接受華視委託,辦理華視員工在職訓練。
開辦各項電視專業人才訓練與社會服務才藝訓練班。
贊助並舉行書法與攝影比賽。
獎助學術研究與進修。
提供獎學金與助學金給大專院校大眾傳播相關科系。
姊妹台
美國:美國廣播公司(ABC)
日本:東京放送(TBS)
南非:南非電視台
哥斯大黎加:第七頻道電視台
巴拿馬:巴拿馬國家電視台
巴拉圭:第十三頻道電視台
烏拉圭:第十二頻道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