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是經國家民政部批准組建並接受其領導的全國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
  • 註冊機構:民政部
  • 登記證號:5030
  • 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71783933X6
  • 組織狀態:政策
  • 業務主管:民政部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組織結構,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中華英烈事業促進會是2013年八月,在軍內外多名老將軍、老領導、李大釗烈士陵園等個人單位的動議下開始籌備的,2014年7月22日正式批覆成立。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
2014年3月28日,中韓雙方在韓國仁川國際機場,舉行在韓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遺骸交接儀式。中華英烈事業促進會亦參與了這一項工作。
2014年11月20日下午,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成立大會召開。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遲浩田、總政治部原主任於永波、民政部部長李立國等出席成立大會。

主要職能

根本宗旨
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開展英烈褒揚工作,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意見;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為境內外、國內外、政府與社會之間搭建橋樑,推動英烈褒揚事業向廣度和深度發展;發揮整合資源作用,匯集社會人力、財力、物力和信息等資源,為英烈褒揚事業提供重要支撐和發展條件;發揮人文關懷作用,堅持以人為本,積極為烈軍屬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發揮社會引領作用,以現代傳媒為途徑,帶頭學習、宣傳和弘揚英烈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唱響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中走前列、作表率。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

組織結構

促進會由綜合部、事業部、基金部、宣傳部等組成。設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各部門領導等職位,下轄雜誌社、網站書畫院,並成立專家資訊委員會。目前,促進會已有378個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其中包括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市、區)民政部門、企事業及國家級烈士紀念設施場所單位。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
(機構及人員見圖片)

組織章程

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章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是中華英烈褒揚事業促進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全稱為The Chinese Martyrs Glorification Promotion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CMGPA。
第二條本會是由國內與中華英烈褒揚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聯合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搭建政府與社會合作橋樑,聯繫海內外同胞、國外僑胞和一切愛國人士,開展促進英烈褒揚事業發展的活動,挖掘宣揚英烈事跡,弘揚英烈精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中國力量作出積極貢獻。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在北京市。
  •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 章程的修改程式
  •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開展中華英烈的遺骸搜尋及遷移、遺物收集等工作,為政府有關部門發布信息、制定政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二)開展境內外、國內外英烈紀念設施的設計、建設、陳展、紀念等方面的套用研究,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英烈紀念設施建設、維修、改造等規劃,提供技術支持;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完成境內外、國內外指定紀念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改造工作;
(四)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境內外、國內外英烈紀念活動,組織相關業務培訓;
(五)開展英烈事跡、精神內涵的挖掘和研究,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相關圖書、刊物、影視作品和通俗讀物,在全社會大力弘揚英烈精神;
(六)積極幫助英雄模範、軍烈屬解決實際困難;
(七)開展英烈褒揚工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八)承辦政府和軍隊委託辦理的其他相關事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