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精神論綱(2006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華民族精神論綱(2006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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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精神論綱》是2006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孝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民族精神論綱
  • 作者: 胡孝紅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6月
  • 頁數:240 頁
  • ISBN:7500454791
內容簡介
江澤民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一個民族,沒有振奮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發展中,中華民族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我們黨領導人民在長期實踐中不斷結合時代和社會的發展要求,豐富著這個民族精神。面對世界範圍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必須把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作為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本書擬以江澤民的民族精神思想為指導,運用唯物辯證的方法、系統科學的方法、理論聯繫實際的方法,對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特徵與功能、主要內容、基本表現形態、弘揚與培育中華民族精神的途徑等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與研究,從而從更深的層面去理解和把握江澤民提出的“堅持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的思想。
本書共分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導論),闡述了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基本特徵與主要功能及弘揚與培育中華民族精神的重大意義。中華民族精神應該是中華民族文化中固有的,並且持續不斷的一種優秀的歷史傳統,是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過程中具有凝聚、調節、推動、教化功能的一種活的精神力量,其主要內容則是中華民族共同的價值理想、價值目標、價值實現方式與道路,即中華民族的價值觀念;從中西文化主要差異的角度來看,中華民族精神具有理性精神、辯證精神、人本主義精神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中華民族精神具有支撐功能、凝聚功能、導向功能、教育功能和激勵功能;弘揚與培育中華民族精神在應對國際間綜合國力競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文化發展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第二部分(第一章),闡述了儒家思想、墨家思想、道家思想、法家思想中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儒家思想中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主要包括和的精神、仁的精神、大同精神、自強精神以及禮的精神等幾個方面;墨家思想中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主要包括兼愛的精神、勤儉的精神、“交相利”的精神等幾個方面;道家思想中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主要包括淳厚樸實的精神、“少私寡慾”的精神、“知榮守辱”的精神等幾個方面;法家思想中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主要包括“克己奉公”的精神、“愛民重信”的精神、“禮義廉恥”的精神等幾個方面。探究儒、墨、道、法諸家所倡導的中華民族精神對於我們今天認識中華民族精神的歷史發展及其弘揚與培育中華民族精神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
第三部分(第二章),闡述了中華民族精神的基本表現形態。本書結合江澤民在十六大報告中的論述認為,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構成了中華民族精神的基本表現形態。本書從歷史發展的角度考察了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精神的基本表現形態的緣由,在此基礎上,本書從現實需要的角度分析了弘揚與培育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意義。
第四部分(第三章),對江澤民在十六大報告中提出的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愛國主義給予了理論上的論證。同世界其他民族的愛國主義傳統比較起來,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具有歷史悠久、博大精深、氣岸高標的鮮明特點;千百年來,情系故土的愛國情懷、憂國憂民的憂患意識、團結統一的“大一統”情懷、為國奉公盡忠的獻身精神、謀求自強的改革開放意識等成為愛國主義在我們民族歷史上的主要表現形態。愛國主義以一種深沉的憂患感和歷史責任感縱貫於歷史過程的始終;愛國主義是中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理積澱與思維定勢;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精神形成的基礎和生長、發育、壯大的強大力量。愛國主義在中華民族發展史中賦予了中華民族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賦予了中華民族獨具特色的品格;賦予了中華民族強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本書從激發民族憂患意識、激發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等方面 闡述了弘揚與培育愛國主義精神的現實意義。
第五部分(第四章),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們黨在長期的發展中,按照時代和社會前進的要求,豐富了民族精神。我們黨對中華民族精神的豐富和發展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五四”到新中國成立期間,我們黨在領導中國革命中形成了“五四”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等民族精神;第二階段是從新中國成立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夕,我們黨在領導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形成了大慶精神、雷鋒精神、焦裕祿精神等民族精神;第三階段是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精神、創新精神、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等民族精神。本書分別從內涵及現實價值兩個基本方面對上述精神進行了闡發,並提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應繼續弘揚與培育這些業已形成的中華民族精神。
第六部分(第五章),結合十六大報告提出的“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和“兩個納入”,圍繞四個問題展開了論述。一是弘揚與培育中華民族精神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必須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中的指導地位;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中的指導地位,要深入領會歷代無產階級領袖關於民族精神的論述。二是把弘揚民族精神與構建和諧社會結合起來。和諧社會是中華民族追求的理想社會;中華民族精神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標誌;弘揚民族精神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精神支柱。三是把文化建設與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結合起來。文化建設與民族精神是相互影響和相互作用的,其一是民族精神對文化建設的影響和作用主要表現在民族精神對文化建設的破壞和重構作用以及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兩個方面;其二是文化建設對民族精神的影響和作用表現在民族精神的弘揚與培育需要由文化建設來完成以及當代中華民族精神的弘揚與培育只能由社會主義文化來賦予兩個方面。在文化建設中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要把握兩個重要方面:其一是要研究傳統文化並繼承優秀傳統文化的精華;其二是要借鑑世界各民族,特別是西方的優秀文明成果。正確處理文化建設與民族精神問題應防止和克服兩種錯誤傾向:其一是教條主義的態度;其二是虛無主義的態度。四是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包括三個基本形式:學校是主陣地;家庭是起點;社會教育是大課堂。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要以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為契機、以先進典型為突出載體。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的側重點是:加強歷史教育,增強民族自信心;加強國情教育,增強民族責任感;加強世情教育,增強民族憂患意識。五是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把民族精神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首先意味著將其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系統,把民族精神教育滲透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各個基本方面和主要領域;其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為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創造文化條件、整合有效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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