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軍需公債

中華民國軍需公債是舊中國北洋軍閥政府時期南京臨時政府1912年(民國元年)為籌措臨時軍需和保衛治安的費用而發行的6年期政府債券。
該項公債發行定額為1億元,於1912年2月2日發行。它以國庫錢糧作為擔保品,為期6年,利率為年息8‰。以剪息票方式付息,每年付息兩次,至第6年全部償清。從第2年起分5次還本。因發行區域僅以當時民軍勢力所及的地方為限,加之債券多由各省都督預先領去,或低價出售,或充作軍偏,實際發行額僅為737.115萬元,只完成計畫發行額的7.3%。南京臨時政府直接籌得的款項也不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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