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簡介
辦刊宗旨
貫徹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貫徹理論與實踐、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方針,反映我國核醫學臨床科研工作的重大進展,促進國內外核醫學學術交流。
主要欄目
《中華核
醫學雜誌》設有論著、臨床與實驗研究、
論著摘要、病例報告、基層園地、講座、
綜述、國內外學術動態、會議(座談)紀要、讀片集萃、技術交流、新技術研究或套用、質量控制、經驗介紹及專題研究等欄目。
投稿須知
1.1 該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在投稿時作者須告知與該研究有關的潛在利益衝突(即:是否有經濟利益或其他關係造成的利益衝突)。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複議,並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並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接到該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則稿件仍在審閱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務必事先與編輯部聯繫。
1.3 對重大研究成果,將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時間發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發表的論文,作者應提供關於論文的創新性書面說明、查新報告和2位專家的推薦信,以說明該項成果的學術價值。經審核同意後一般在收到稿件後4個月內出版。申請進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納審稿費不超過400元。
1.4 有關著作權事項
1.41 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2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1.42 來稿一經接受刊登,由作者親筆簽署論文專有使用授權書,專有使用權即歸中華醫學會所有;中華醫學會有權以電子期刊、光碟版等其他方式出版刊登論文,未經中華醫學會同意,該論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轉載他處。
1.43 來稿須付稿件處理費,不足1500字文稿每篇20元,超過1500字文稿每篇40元。確認稿件刊載後需按通知數額付版面費。要求刊印彩圖者需另付彩圖印製工本費。稿件刊登後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贈當期雜誌1冊(論著類文章加贈抽印本20冊)。
1.44:江蘇省無錫市大婁巷23號《中華核醫學雜誌》編輯部,郵政編碼:214002,請勿寄給個人。並請註明作者或聯繫人的詳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及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