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登記,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作為業務主管,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成立。201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施行,根據相關規定,“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已由民政部轉至公安機關登記。業務主管仍是國家民委。查詢改到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服務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愛心基金會(香港)北京代表處
- 負責人:邢凱
- 業務主管單位: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批准登記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業務範圍:社會援助,公益園館,慈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