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商界精英交流協會(China Business Elite Association,縮寫CBEA)註冊地在香港,是一家以“傳承中華商業文脈 引領世界華商風采”為己任的商業協會,協會以香港的商業文化和對外貿易優勢為依託,傾力促進世界華商間的資源整合和項目對接。值“2015年中華商界精英跨界資源整合高峰論壇”籌備工作緊鑼密鼓進行之際,現面向中國大陸各行業的大中型企業招募會員,歡迎中國大陸有志於開拓華商疆域,開闊華商視野的各類大中型企業入會,共促華商企業在經濟、貿易、政治、文化等各大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中華商界精英交流協會”(英文名:China Business Elite Association,縮寫CBEA)。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和目標:倡導弘揚中華文化,提倡民族地位,作為傳承中華人文精神的重要角色,為華商精英們提供交流、共享、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促進海內外華商在大陸的投資與發展;促進華商之間的交流和協作;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加強地區和國際間的溝通和聯繫,促進經濟合作;推動華商在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
第三條
理念:共建華人商圈,服務世界華商,共享全球商機。CBEA將和會員一起,建設一個世界華商投資與經營的互動網路,打造一個華商與華商之間、專業研究機構及經濟專家之間了解,企業家與企業家之間交流、共享與合作的平台。
第四條
CBEA為非盈利性機構,會員的會費和贊助費將用於為會員提供的各項服務和組織的各類活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CBEA採用會員制組織方式。
第六條 會員遴選對象: 海內外有實力、有聲譽的華人企業家、投資者、高級經理人;
傑出專業人士; 特邀部分團體會員加盟,包括:海外及台港澳地區僑團僑社、商會;大型投資、實業、研究機構;國內經濟管理部門、開發區以及有實力、有影響的企事業機構。
第七條 會員資格: 全球華人企業或華人控股企業
有加入CBEA的意願,同意遵守CBEA章程和其他有關規定,願意履行CBEA會員義務。
第八條 CBEA會員期限:1年/屆。
第九條 CBEA設各行業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12名、副會長28名、副理事長50名、理事600名;特邀經濟界知名人士為顧問。
第十條 CBEA下設秘書處,為CBEA常設聯絡、服務機構。
第三章 會員權益
第十一條 獲得CBEA提供的信息服務:
入會後,獲得一定數量的內刊雜誌,免費獲取CBEA官網全部信息,掌握最熱門、最前沿的全球性商業報導、了解最佳投資信息;
獲得CBEA為會員定期提供的高層決策信息,經濟趨勢前瞻,重大政策背景,投資項目推薦等內部資訊;
獲得在CBEA雜誌上一定版面的廣告,享受協會提供的各類服務,包括企業整體諮詢與策劃、投資諮詢、招商引資服務等;
第十二條 獲得協會提供的宣傳服務:
在雜誌上刊登一次會員單位名稱、會員姓名和職務,發布企業信息,提高企業知名度。可優先發表報導會員單位及領導 的文章;
享受CBEA網站各項服務,包含免費發布商務信息、獲取各類信息、結交合作夥伴等;免費實現CBEA網站和企業網的連結;
享受雜誌和CBEA網站的廣告優惠;
第十三條 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免費享有參加協會主辦的CBEA年會,獲贈相關資料(包括書籍、音像製品、專刊等);
優惠參加協會主辦的不同主題沙龍,並獲贈相關資料;活動期間,常務理事以上級別會員企業的首席代表(僅限董事 長、執行長、總裁級別)享有專車、專職聯絡員;可安排有限的貴賓席位,享有特殊位置安排待遇;享有與政府、商 界及學術界領袖進行直接交流的權利;有限安排參加國外項目考察團。
第十四條 可通過CBEA獲取有效的溝通、公關和商務渠道:
CBEA是會員之間的溝通渠道。協助全球華商之間建立直接聯繫;
會員可以通過CBEA的可靠途徑,向中央及地方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供建議。
委託CBEA就其關心的問題舉辦專題研討會(研討贊助費用另計)。
第四章 會員的義務
第十五條 遵守CBEA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並維護理事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第十六條 遵守並執行CBEA決議,積極參與CBEA舉辦的活動。
第十七條 積極反映對CBEA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八條 依照CBEA有關規定繳納會費。贊助費
第十九條 向CBEA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資料和所在機構資料。
第二十條 所接受的會員服務,均應在會員服務期內使用。
第二十一條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借、轉讓或與第三方共享會員許可權。
第五章 協會義務
第二十三條 協會在簽署會員協定書或續費當天開通相應的服務(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可抗力除外)。
第二十四條 如因協會的原因沒有及時按照約定的內容提供服務,協會將延長相應的服務時間。
第二十五條 協會應及時處理(審核)會員的各種信息業務,保證會員服務許可權和功能的實現。
第六章 會員贊助費用標準
第二十六條CBEA非營利機構,會員需向商會繳納少量會員費贊助費,用於支付為會員提供服務和組織有關交流活動的成本。
第二十七條 各行業相關職位會員費用贊助費標準見會員入會手冊。
第七章 入會和退會程式
第二十八條 入會程式
認真填寫入會申請表(申請表應由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和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申請人照片等一起,電郵、傳真或郵寄(任選其一)至理事會秘書處,秘書處以收到書面材料日為報名日;理事會秘書處在收到申請單位(個人)的申請表、有關材料和贊助費後,須在五個工作日內確認並書面通知申請者會員資格生效;
理事會秘書處將同時進行在雜誌和網站刊發會員照片、簡介、頒發證書和提供有關服務等事宜。
第二十九條 退會程式 會員享有自由退會的權利;
會員決定退出CBEA時,應至少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CBEA,一旦得到CBEA的書面確認,其會員資格即自動終止;贊助費不予退還。
第三十條 會員資格終止
會員被判刑或有嚴重損害CBEA及會員利益的行為,CBEA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贊助費不予以退還,並通知該會員。
第八章 特此聲明
第三十二條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不能正常提供服務(如自然災害、政府制定的緊急狀態、堵車停電等) CBEA不承擔任何責任,請予以諒解。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未能盡述之條款和細節,將另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之最終解釋權屬於CBEA。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發布日起實施生效,適用於所有會員。
CBEA為一非利團體,是依法在中國香港註冊的社團組織,是世界較具規模及影響力的華人商會之一,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公司會員及個人會員。會員經營的業務遍及環球工商業務,涵蓋了製造業、進出口貿易、銀行、保險、房地產、建築工程、資訊科技、專業服務、交通運輸、食品、百貨批發零售、飲食服務及旅遊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