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組建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5〕39號)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06〕94號)精神,經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總社)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辦公廳(研究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安排如下。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安排總社領導活動,負責總社機關值班工作。
(二)負責總社機關工作制度建設及監督執行。
(三)負責總社機關會議活動管理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承擔總社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總社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負責合作經濟理論和重大戰略問題研究,協調總社重要調研活動,承擔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開展合作經濟理論研究工作。
(六)負責總社機關公文運轉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總社、辦公廳檔案、電報等稿件審核工作,負責總社機關的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總社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的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工作。
(七)負責總社新聞宣傳、社務信息工作的規劃、組織、管理和新聞發布,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社務信息工作。
(八)負責總社機關並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的應急、信訪、保衛工作。
(九)領導機關服務局的工作。
(十)負責對中華合作時報社、總社信息中心、總社聲像中心、總社商印中心的業務指導。
(十一)承擔總社黨組和理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辦公廳(研究室)設7個處級機構。
(一)秘書處
協調安排總社領導有關活動;承擔總社機關工作制度建設及監督執行任務;承擔總社機關會議活動管理和總社理事會議、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總社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總社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總社機關並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的應急工作;負責機關值班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總社領導秘書工作;負責總社大事記的編印工作;負責廳內公文、會務、檔案、保密、人事、黨務、信息、安全、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信息處
負責總社社務信息工作的規劃、組織和管理,承擔信息收集整理,編髮總社信息刊物;負責總社社務信息公開的組織、協調和重要信息的審核、上報、發布工作;負責總社機關各部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信息刊物的歸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社務信息工作;負責對總社信息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總社網站的管理。
(三)檔案檔案處
負責總社機關公文運轉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總社、辦公廳檔案、電報等稿件審核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有關工作;負責總社機關的機要、保密、檔案工作;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的公文處理、檔案、機要、保密工作;掌管總社、辦公廳(研究室)印章,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總社檔案、資料的印製管理工作;負責對總社商印中心的業務指導。
(四)新聞處
負責總社新聞宣傳工作的規劃、組織、管理和新聞發布;負責總社機關部門新聞宣傳工作的歸口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總社主管報刊的管理工作;負責對中華合作時報社、總社聲像中心的業務指導。
(五)調研一處
負責合作經濟理論和重大戰略問題研究,協調總社重要調研活動;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開展合作經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中國供銷合作社年鑑、史志及研究參考資料編輯工作;參與總社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
(六)調研二處
承擔總社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檔案和材料的綜合工作;參與總社重要課題研究和調研活動。
(七)信訪保衛處
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落實工作;負責總社機關並指導直屬企事業單位和主管社團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總社在京舉辦的大型會議和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總社機關工作人員工作證件的制發和管理;負責集體戶籍管理;承擔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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