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拉脫維亞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拉脫維亞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致力於發展中拉經貿關係,努力為中拉企業間的經貿合作牽線搭橋。我們熱忱希望有志於開拓拉脫維亞市場的企業家,與我們一道,為中拉經貿事業的發展作出努力。

中國駐拉脫維亞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Economic&CommercialCounsellor'sOffice

Embass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theRepublicofLatvia

地址:No.2DarbaStr.LV-1046.RIGA,LATVIA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拉脫維亞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
  • 外文名:Economic&CommercialCounsellor'sOffice
  • 地址:No.2DarbaStr.LV-1046.
  • 人員組成:參贊:張廷洲三秘:許芳潔
人員組成,參贊致辭,雙邊協定,

人員組成

經濟商務參贊:張廷洲
三秘:許芳潔
隨員:鄧強
隨員:王琳

參贊致辭

拉脫維亞作為波羅的海地區國家,地理位置優越,基礎設施健全。1991年9月獨立以來,政治穩定,國民經濟自1996年以來持續發展。第三產業是拉國民經濟的主要部分,是波海地區中轉運輸的重要口岸,進出口和國內貿易也比較活躍,但是拉農業和加工工業恢復較慢,發展相對滯後。
我國和拉脫維亞關係正常化以來,高層互訪頻繁,2002年6月國家主席江澤民成功訪拉、2004年四月拉總統維基耶─弗賴貝實現訪華、2005年部長級互訪增多、2007年拉脫維亞總理卡爾維季斯赴華參加“夏季達沃斯論壇”和中國國際投資貿易(廈門)洽談會。兩國間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不斷加深,政治關係健康發展,雙方經貿合作發展迅速,企業之間的交往日益增多,經貿業務量不斷提高,進出口額年年創出新高。目前兩國已經簽署了經貿合作協定、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協定、海運合作協定、鐵路運輸合作協定、公路運輸合作協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等一系列經貿領域的合作協定,為雙邊經貿關係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然而,中拉間的相互投資規模還不大、我對拉出口商品結構仍以中低檔商品為主、擴大雙邊貿易額尚有較大空間,中拉在貿易和投資及服務領域的合作還有相當大的發展潛力。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對我們經貿業務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5月拉脫維亞已成為歐盟的正式成員國,為中拉兩國發展經貿合作帶來了新的機遇。中國願在雙邊和多框線架內進一步發展中拉、中歐間的經貿合作關係。因此,我們熱忱希望有志於開拓拉脫維亞市場的企業家,與我們一道,為中拉經貿事業的發展作出努力。
作為中國駐拉脫維亞使館經濟商務代表機構,我們致力於發展中拉經貿關係,努力為中拉企業間的經貿合作牽線搭橋。我們除介紹拉脫維亞國家概況、政策法規、市場調研等資料外,還將發布展會信息、商品需求、工程招標等商業機會。真誠希望將你們的需求和經營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告訴我們。
駐拉脫維亞使館經濟商務參贊
張廷洲
2007年11月

雙邊協定

1991-2001年中國同拉脫維亞簽訂的雙邊經貿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拉脫維亞共和國政府經濟貿易合作協定》(1994.12.19)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拉脫維亞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996.6.7)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拉脫維亞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互利合作意向書》(1997.6.6)
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拉脫維亞共和國政府出入境商品檢驗協定》(19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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