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是主管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農業部是國務院綜合管理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墾、鄉鎮企業和飼料工業等產業的職能部門,又是農村經濟巨觀管理的協調部門。[1]
農業部成立於1949年10月,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農業部、林業部和水產部,設農林部。1979年2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農林部,分設農業部和林業部。1982年5月4日國務院機構改革將農業部、農墾部、國家水產總局合併設立農牧漁業部。198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撤銷農牧漁業部,成立農業部至今。[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辦公廳
- 外文名: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成立時間:194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