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註解與配套》是2008年國務院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註解與配套
- 作者: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 ISBN:9787509307182, 750930718X
- 頁數:222頁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8年9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於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實用法律圖書,致力於解決人民民眾維護自身權益中的法律、法規套用問題,先後推出了配套規定系列、實用版系列等一大批適合大眾學習、套用的法律圖書,頗受讀者好評。
目錄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第三條 適用對象
第四條 適用原則
第五條 適用目的
第六條 被處罰者權利
第七條 被處罰者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二章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
第八條 處罰的種類
第九條 法律對處罰種類的設定
第十條 行政法規對處罰種類的設定
第十一條 地方性法規對處罰種類的設定
第十二條 國務院部、委的規章對處罰的設定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權的市的規章對處罰的設定
第十四條 其他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第三章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
第十五條 處罰的實施
第十六條 處罰的許可權
第十七條 授權實施處罰
第十八條 委託實施處罰
第十九條 受託組織的條件
第四章 行政處罰的管轄和適用
第二十條 處罰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 指定管轄
第二十二條 構成犯罪案件的移送
第二十三條 改正違法行為
第二十四條 同一行為不得重複處罰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處罰的限制
第二十六條 精神病人處罰的限制
第二十七條 從輕、減輕處罰的條件
第二十八條 刑罰的折抵
第二十九條 處罰的時效
第五章 行政處罰的決定
第三十條 處罰的條件
第三十一條 告知義務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的申辯、陳述權
第一節 簡易程式
第三十三條 當場處罰
第三十四條 當場處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第三十五條 不服處罰提起的複議或訴訟
第二節 一般程式
第三十六條 取證
第三十七條 證據的收集
第三十八條 處罰決定
第三十九條 處罰決定書的內容
第四十條 送達
第四十一條 處罰的成立條件
第三節 聽證程式
第四十二條 聽證範圍及程式
第四十三條 聽證之後的處罰
第六章 行政處罰的執行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有履行處罰的義務
第四十五條 申請複議、提起訴訟不中止處罰的執行
第四十六條 罰繳分離原則
第四十七條 當場收繳罰款範圍
第四十八條 邊遠地區當場收繳罰款
第四十九條 罰款收據
第五十條 罰款交納期
第五十一條 執行措施
第五十二條 分期繳納罰款
第五十三條 沒收的非法財物的處理
第五十四條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上級行政機關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 當事人的拒絕處罰權及檢舉權
第五十七條 自行收繳罰款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私分罰沒財物的處理
第五十九條 行政機關的賠償責任及對有關人員的處理
第六十條 違法實行檢查或執行措施的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移交罪犯的有關人員的處理
第六十二條 執法人員失職承擔的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國務院制定罰繳分離辦法
第六十四條 生效日期
配套法規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
(2002年8月22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通知
(2000年9月8日)
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
(1997年11月17日)
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行政處分暫行規定
(2000年2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05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節錄)
(2007年12月29日)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節錄)
(2004年4月30日)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2004年11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
(2004年9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程式規定
(2007年3月2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2007年9月4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聽證規則
(2007年9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節錄)
(2001年4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錄)
(2002年9月7日)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2008年1月13日)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2007年11月30日)
農業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2006年4月25日)
附錄
行政處罰聽證流程圖
當場收繳罰款流程圖
行政複議申請書
行政訴訟起訴書(參考範本)
國家賠償的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