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籌備
競賽辦法
(一)競賽項目
集體、雙人、自由組合。
(二)預選賽(全國水上芭蕾冠軍賽)
1、採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水上芭蕾競賽規則(截至2017年5月)。
2、各單位須報滿3項,每項限各隊報1支隊伍參加。
3、雙人跨單位組隊參賽的以一單位為主報名,此名額將占該單位參賽名額,不以此為主報名單位可再報一隊參賽。
4、跨單位參賽項目替補隊員由雙方商定,確定後不得更改。
5、每單位跨單位組隊不得超過2人(含以本隊為主的隊在內)。
6、替補隊員不得與其他單位另行組隊,更換人員以比賽前技術會為最終時間節點。
7、替補隊員人數:雙人1名、集體2名、自由組合2名。
8、參賽隊因運動員傷病可通過已報名的替補人員按比賽程式規定進行調換,無故棄權的參賽隊,將按照《中華人名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總則》進行懲罰。
9、計分辦法:
(1)雙人項目:技術自選(50%)與自由自選(50%)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一次性決賽。
(2)集體項目:技術自選(50%)與自由自選(50%)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舉行預決賽。
(3)集體組合:技術自選(25%)與自由自選(75%)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舉行預決賽。
(三)決賽
1、採用中國游泳協會審定的水上芭蕾競賽規則(截至2017年5月)。
2、參賽隊因運動員傷病可通過已報名的替補人員按比賽程式規定進行調換,無故棄權的參賽隊,將按照《中華人名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總則》進行懲罰。
3、計分辦法:
(1)雙人項目:技術自選(50%)與自由自選(50%)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一次性決賽。
(2)集體項目:技術自選(50%)與自由自選(50%)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舉行預決賽。
(3)集體組合:技術自選(25%)與自由自選(75%)成績相加,決定最後比賽名次。舉行預決賽。
4、自帶伴奏用CD糟,每個項目一曲一盤(須註明時間和項目)。水下音響設備由承辦單位提供。
參加辦法
(一)運動員資格
1、符合《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運動員註冊和代表資格確定辦法》(體競字〔2014〕11號)的有關規定。
2、符合《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體競字〔2015〕57號)的有關規定。
3、符合《關於取消全運會、冬運會解放軍兩次計分政策和奧運會聯合培養運動員奧運會成績計入全運會政策後續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體競字〔2015〕116號)的有關規定。
(二)參加辦法
1、預選賽(全國水上芭蕾冠軍賽)
(1)運動員未經註冊者不得參賽。
(2)每單位可報12名運動員,教練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人數不能超過5人。超編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3)獲得集體、雙人、自由組合項目前12名的運動員和運動隊可以參加全運會決賽。
2、決賽
(1)各單位可報運動員12人。
(2)運動隊官員按照《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體競字〔2015〕57號)相關規定,由代表團統一分配確定。
獎勵辦法
(一)預賽(全國水上芭蕾冠軍賽)
1、各項錄取前8名給予獎勵。
2、錄取團體總分前8名給予獎勵。
(二)決賽按照《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體競字〔2015〕57號)規定執行。
(三)拒絕領獎者取消比賽名次,後序名次依次遞補,並將按有關規定做出後續處罰。
賽事陣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北京市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上海市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廣東省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湖南省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天津市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江蘇省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四川省體育代表團(12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湖北省體育代表團(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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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場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水上芭蕾比賽安排在天津奧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館舉行。該館於2010年落成,占地47973平方米,位於天津市南開區賓水西道奧林匹克中心,距全運村約10公里,承辦過全國游泳錦標賽、東亞運動會游泳、跳水比賽等賽事。場館觀眾固定座席3004個,活動座席1020個;主席台座位63個;燈光照度2000勒克斯;大螢幕1塊,可顯示文字、圖像。附屬設施包括:運動員更衣室、裁判員休息室、興奮劑檢查站、貴賓室、新聞發布廳等,具備IT網路和電視轉播條件。
賽事進程
2017年5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水上芭蕾比賽第一比賽日,依次進行了雙人技術自選決賽、集體自由自選預賽、雙人自由自選決賽,產生了雙人項目的金牌。
2017年5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水上芭蕾比賽第二比賽日,依次進行了自由組合預賽、集體技術自選決賽。
2017年5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水上芭蕾比賽第三比賽日,依次進行了自由組合決賽,集體自由自選決賽,產生了自由組合和集體項目的金牌。
賽事數據
項目 | 名次 | 代表隊(運動員) | 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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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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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組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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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 | | 江蘇隊 ( 顧笑、咼俐、金小琳、瞿璐璐、梁馨枰、王賜月、徐千雪、張曦文、趙瑀琦、金小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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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隊 (常昊、程文濤、馮雨、李默、馬爽、孫馨、于樂樂、張嘉雯、常思、李昂) | |
| 四川隊 (戴佳妮、戴詩意、呂思佳、馬雯倩、王旎姿、肖雁寧、徐華婧、曾珍、陸子雯、梅雪) | |
參考資料:
賽事之外
該次比賽是歷屆中華人民共和國運動會水上芭蕾比賽中首次引進外國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