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石嘴山海關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銀川海關。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二)貫徹執行與海關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相關技術規範,承擔本單位徵稅、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統計等工作。
(三)監控研判本單位各類執法風險、管理風險和廉政風險並組織防範和化解,負責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承擔轄區監管保稅場所及海關監管貨物、物品的實際監管工作。
(五)承辦石嘴山保稅物流中心(B 型)海關業務,承擔視頻監控、巡查、賬冊核查等實際監管工作,承擔轄區進出口貨物的查驗、放行和相關對外協調工作。
(六)按照指令開展實貨驗估操作及處置反饋工作。
(七)承擔轄區內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
(八)承擔轄區出口食品、農產品、其他進出口商品的生產(種植、養殖)、加工、存放、經營等單位及場所的日常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工作,協助辦理有關檢疫註冊登記備案事項。
(九)承擔轄區內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標識、封識的簽發,出口商品原產地證簽證及備案工作。
(十)承擔轄區動植物疫情收集、上報工作,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