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教育促進法建議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教育促進法建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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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教育促進法建議稿
  • 外文名: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pecial Education Promotion Act
  • 類型:法律的建議草案,建議稿。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三章,

第一章

第一條鼓勵建立公私合辦,民辦,中外合辦,社會團體辦的特殊教育學校。
第二條鼓勵建立區域性集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為一體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
第三條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採取各種教育方式。

第二章

第四條鼓勵特殊教育學校進行自主的設施更新,校區更新,校舍更新。
第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分為全日制,半日制,還得明確辦學性質,辦學規模,辦學理念,辦學宗旨,辦學特色。
第六條特殊教育學校的校服應該由學生,教師自主設計。

第三章

第七條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由招聘會議經過招聘程式產生而成。
第八條特殊教育學校不得設立任何的行政級別。
第九條特殊教育學校由校長,校董事會,校監事會,校家長委員會,校學生委員會自主管理。

第四章

第十條特殊教育學校可以設立各種體育社團,文化社團,興趣社團。
第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的領導體制最好為全世界最先進的體制。
第十二條鼓勵建立殘聯,慈善機構管理的特殊教育學校。

第五章

第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最好引入智慧型家居,智慧型系統,智慧型微校,智慧型學校。
第十四條鼓勵建立輕度殘疾人,正常人融合的特殊教育學校。
第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必須免費公共網路全覆蓋。

第六章

第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必須符合人性化,國際化,開放化,自由化,先進化,人權化,民主化的基本原則。
第十七條特殊教育的所有設施必須先進。
第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管理方式可以與正常的學校不一樣但不能使用獨裁,暴力的方式,必須使用均對民主的方式。

第七章

第十九條本法適用範圍為全國包括香港,澳門,台灣回歸後本法也可適用於台灣。
第二十條特殊教育學校不得有仰臥起坐,伏地挺身等動作。
第二十一條本法根據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修繕而成。

第八章

第二十二條本法公布之日起立刻實行。
第二十三條本法公布之日起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殘疾人教育條例,自行廢除失效無約束力無法律力。
第二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不得實行留級制度,開除制度,處分制度。

第九章

第二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實行電子學籍,電子檔案制度。
第二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工作人員,學生刷卡或指紋進入學校。
第二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各級領導層必須由選舉產生。

第十章

第二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安全標準,消防標準必須符合國際最高標準。
第二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的經費誰辦學的,誰管理的就由誰負責。
第三十條凡特殊教育學校必須辦理特殊教育學校辦學許可證方可辦學否則不許辦學。

第十一章

第三十一條凡特殊教育學校必須有諮詢機構,投訴機構。
第三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的章程必須符合憲法規定。
第三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可以僱傭輕度殘疾人成為教師或其他工作的人員。

第十二章

第三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評估每周一次。
第三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體檢,工作人員體檢每周一次。
第三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的社團,組織可以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但不能與學生委員會的規定及憲法的規定相牴觸。

第十三章

第三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可以有自己的超市,住宿中心,電視中心,電影中心,多媒體中心,醫療中心,訓練中心,社團活動中心,社區報名中心,辦公區,圖書中心。
第三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的輕度殘疾人和正常人學生,工作人員可以帶手機,手錶上學校。
第四十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委員會,教師委員會的會議每周召開兩次。

第十四章

第四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委員會,教師委員會每五年改選一次。
第四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的校長,副校長每十年改選一次。
第四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的監事會,董事會每天召開一次總結會議。

第十五章

第四十四條鼓勵建立以輕度殘疾人為主,正常人為輔的另外一種國際化特殊教育學校,可以是全日制的,半日制的,寄宿制的,非寄宿制的,地區性的,公私合辦的,民辦的,公辦的,全國性的。
第四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不得吸菸吸毒喝酒。
第四十六條杜絕一切安全隱患,安全風險,安全漏洞,安全問題。

第十六章

第四十七條校規必須合理,科學,民主,自由的規定,禁止不合理規定。
第四十八條傳統的特殊教育學校本法公布之日起自行解散,不自行解散的由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強行解散。
第四十九條每個特殊教育學校必須開通微博,部落格,微信公眾號,QQ公眾號。

第十七章

第五十條每個特殊教育學校定期檢查安全是否有問題。
第五十一條每個特殊教育學校必須有輔導員,指導員。
第五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禁止政治化。

第十八章

第五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設立足球課,籃球課,排球課,跆拳道課,自由搏擊課,泰拳課,游泳課,體操課,羽毛球課,桌球課。
第五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設立校體育隊。
第五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舉辦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運動會。

第十九章

第五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允許網上招生。
第五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應該不限制招生範圍。
第五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寒假日期頭年的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的第二個周一。

第二十章

第五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的暑假日期每年的7-9月第二個周一。
第六十條特殊教育學校必須法律課,新聞課,網路課,愛國課,國家象徵課列入自選課程表中。
第六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生可定製體育課,課間活動,體育活動。

第二十二章

第六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根據特殊教育學校的自身需求增加或減少預算,開支。
第六十三條動畫課,數學課,管理課,少林功夫課,禪修課,吐納課為必修課。
第六十四條該法增加條款以附屬檔案的方式公布。

第二十三章

第六十五條不定期修改該法,以使其不與時代落後。
第六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要依法保障學生的權利,安全。
第六十七條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學校的紀律性,組織性,團結性,創新性,開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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