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錫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錫海關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同年11月18日開關,2018年8月升格為副廳級機構,隸屬南京海關領導。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無錫海關是受南京海關直接領導的副廳級隸屬海關,按授權負責無錫市(不含江陰市、宜興市)的各項海關管理業務。

機構設定

綜合業務處:承擔業務協調、法治建設、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政策研究、推進重大業務改革,統計及企業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等工作。
企業管理處:承擔通用及特定資質的企業註冊登記、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海關減免稅管理,組織實施海關信用管理、認證等工作。
駐機場辦事處:承擔無錫機場進出境貨物業務,運輸工具監管,進出境人員及其攜帶行李物品監管,免稅店監管、海關監管場所管理,口岸衛生檢疫監管、特殊物品現場監管等工作。
駐錫山辦事處:承擔原產地證書籤發,出口食品、化妝品、動植物及其產品和相應企業的監管工作,負責稽查、核查、貿易調查、加工貿易監管(綜保區外)等工作。
駐新吳辦事處:承擔無錫高新區綜合保稅區海關業務(除指定業務外),負責稅收征管、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庫管理,海關監管貨物運輸企業及運輸車輛管理、艙單管理,進出口工業產品及包裝的監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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