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2年公告第19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2年8月15日發布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8-15
【生效日期】2002-08-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8-15
【生效日期】2002-08-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2年公告第1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截止2002年8月15日,實施鋼鐵產品臨時保障措施項下的熱軋普薄板(稅號:72081000、72082600、72082700、72083800、72083900、72084000、72085300、72085400)、鍍鋅板(稅號:72103000、72104100、72104900、72123000)、冷軋不銹薄板(稅號:72193200、72193300、72193500、72202000)、普盤條(稅號:72139100)進口數量已經達到該類產品的關稅配額總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2年第9號的規定,自2002年 8月16日起,對申報進口的上述產品依次分別加征26%、23%、18%、15%的特別關稅。
對於既徵收反傾銷稅又徵收特別關稅的冷軋不銹薄板,其《進口特別關稅繳款書》上的稅率及稅額分別是兩項稅率和兩項稅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