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磁頭用工業純鈦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磁頭用工業純鈦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磁頭用工業純鈦箔(YS/T410-1998)》是第一次制定,在制定過程中參考了國外的鈦箔產品實物測試數據。本標準的附錄A為標準的附錄。本標準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由上海寧浦金屬材料廠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培正。本標準委託中國有色金屬工業標準計量質量研究所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磁頭用工業純鈦箔
  • 作者: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出版日期:1999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2557
  • 外文名:Industry Titanium Foils for Magnetic Heads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5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色金屬行業標準:磁頭用工業純鈦箔(YS/T410-1998)》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5.3表面質量的檢測
5.3.1產品表面的粗糙度Ra採用高精度的表面輪廓測量儀或相應精度的儀器進行測量。
5.3.2產品表面狀況,可用5倍放大鏡檢查其劃傷、痕跡和潔淨程度。
5.3.3產品表面針孔的檢查:將產品放在白熾燈光組合箱上面,用肉眼觀察計數。
5.4用肉眼或5倍放大鏡觀察產品的邊緣毛刺。
6檢驗規則
6.1檢查和驗收
6.1.1產品應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驗,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並填寫質量證明書或產品檢驗報告後方可入庫和出廠。
6.1.2需方可對收到的產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與本標準不符時,自收到產品之日起3個月內向供方提出,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6.2組批
產品應成批提交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厚度規格和同一熱處理爐次的產品組成。
6.3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定型檢驗。
6.3.1出廠檢驗
6.3.1.1檢驗項目
每批產品應在未剪下成小尺寸的產品之前,對長條或成卷的鈦箔逐條或逐卷進行厚度、外觀和表面質量的檢驗。如果用戶有特殊要求,還應進行力學性能的檢驗,每批取2個試樣進行檢驗。
6.3.1.2檢驗結果如有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
6.3.2定型檢驗
6.3.2.1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定型檢驗。
a)新產品試製定型鑑定;
b)生產過程中,如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連續停產6個月以上,恢復生產時;
d)上級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
6.3.2.2定型檢驗時抽樣應從與出廠產品相符合的同一牌號、不同厚度規格和不同熱處理工藝的鈦箔成品中各取2個試樣進行力學性能與表面粗糙度的檢驗。
6.4重複試驗和檢驗結果的判定
在力學性能的檢驗中,如果有一個試驗的試樣結果不合格,則從該批成品中取雙倍試樣進行不合格項目的重複試驗。重複試驗結果仍有一個試樣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最終檢驗結果的判定,力學性能不合格時,按批判不合格I尺寸、外觀和表面質量不合格時,按條或卷判不合格。
7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7.1產品標誌
產品包裝盒(箱)上面,應註明:
a)產品名稱;
b)產品牌號、規格、數量;
c)檢驗印記;
d)包裝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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