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有效 條約種類 協定 簽訂地點 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賽普勒斯共和國政府(以下稱“締約雙方”),為了加強兩國間的友好關係,增進兩國間的經濟聯繫,在平等互利...
本協定項下的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應在賽普勒斯共和國的自然人或法人作為一方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機構為另一方所簽訂的契約的基礎上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賽普勒斯共和國政府(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本著尊重主權平等和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為進一步發展兩國友好關係和促進並加強雙方的經濟、科學技術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賽普勒斯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中塞貿易簡況 據中方統計,兩國簽訂“貿易和支付協定”的1973年雙邊貿易額僅是中國向賽普勒斯出口17.3萬美元,...
1. 駐賽普勒斯共和國歷任大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16-02-04] 2. 國家主席習近平任免駐外大使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16-09-11]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