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關於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關於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是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簽訂的的聯合公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關於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97年12月30日
  • 生效日期:1997年12月3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
政府關於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簽訂日期1997年12月30日
生效日期1997年12月30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相互承認並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原則的基礎上發展兩國的友好合作關係。
三、南非共和國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非共和國政府商定,在對等原則的基礎上,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有關規定,為對方在各自首都建立大使館和履行其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並儘快互派大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南非共和國政府
代表代表
錢其琛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比勒陀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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