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1983年9月15日)

1983年9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在北京成立。審計署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在國務院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審計署的主要職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對中央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省級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和中央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國務院各部門管理的和受國務院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署進行的審計項目等進行監督審計。國家建立審計機構,是加強財政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