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11年1月8日簽發的命令。
第588號令《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是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所做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8號)
- 通過日期:2010年12月29日
- 簽發日期:2011年1月8日
- 實施日期:2011年1月8日
- 發文字號:國令第588號
- 發文機關:國務院
簽發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全文
一、對7件行政法規予以廢止。(附屬檔案1)
二、對107件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附屬檔案2)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國務院決定修改的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