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0號是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於1999年9月18日簽發的命令。
第270號《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是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
基本介紹
- 簽發日期:1999年9月18日
- 實施日期:1999年9月18日
- 發文字號:國令第270號
- 發文機關:國務院
簽發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
全文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13周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