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紐埃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是由紐埃在2007年12月12日,於惠靈頓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7年12月12日
- 生效日期:2007年12月12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惠靈頓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埃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自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
紐埃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紐埃政府承諾不與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紐埃政府保護、保留和發展紐埃文化及在最大可能範圍內參與國際及地區性活動的願望。
兩國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和對等原則,相互為對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本聯合公報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紐埃政府
代表代表
張援遠揚·維維安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惠靈頓
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
紐埃政府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紐埃政府承諾不與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紐埃政府保護、保留和發展紐埃文化及在最大可能範圍內參與國際及地區性活動的願望。
兩國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和對等原則,相互為對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本聯合公報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紐埃政府
代表代表
張援遠揚·維維安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於惠靈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