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聯合聲明
- 發表時間:2014年7月3日
- 發表地點:韓國首爾
- 聲明雙方:中國、韓國
內容,附屬檔案,《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落實情況,此次元首會談共識,以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的檔案,
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聯合聲明
一、應大韓民國總統朴槿惠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4年7月3日至4日對韓國進行國事訪問,受到韓國政府和人民的隆重熱烈歡迎。訪問期間,習近平主席同朴槿惠總統舉行元首會談,並分別會見了韓國國會議長鄭義和、國務總理鄭烘原。
二、兩國元首一致認為,自1992年建交以來,中韓兩國雙邊關係在各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這為增進兩國互惠互利、實現東北亞地區共同繁榮作出了貢獻。通過2013年朴槿惠總統對中國的國事訪問和2014年習近平主席對韓國的國事訪問,兩國正朝著實現充實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目標切實向前邁進。
三、兩國元首一致認為,根據2013年6月《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描繪的兩國關係發展藍圖,過去一年間,兩國領導人保持密切溝通,新設各層次多種戰略對話機制,構築了前所未有的高水平戰略溝通關係。雙方為建立以創造和革新為動力的新經濟體制而加強合作,切實鞏固了兩國經濟合作的制度基礎。雙方通過活躍人文紐帶項目、開展公共外交領域合作、加強教育文化交流等,使人文交流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深化和擴大。
四、雙方商定,中韓作為東北亞地區的重要近鄰和夥伴,為成為實現共同發展的夥伴、致力地區和平的夥伴、攜手振興亞洲的夥伴、促進世界繁榮的夥伴,將以《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和本《聯合聲明》為基礎,推動兩國關係今後朝以下方向發展:
第一,兩國政府以互信為基礎,在各層級就共同關心的問題及中長期問題隨時密切溝通,構建成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雙方為增進朝鮮半島和東北亞的和平與穩定加強合作。
第二,兩國通過攜手創新,擴大面向未來的戰略性經貿和產業合作,不斷提高兩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共同致力於推動東亞地區經濟一體化、世界經濟復甦,為地區及世界經濟成長發揮引領作用。
第三,通過雙向和兩國國民可直接感知的人文交流,加強兩國國民間的感情紐帶,構築心靈相通的信任關係。
第五,為此,兩國元首商定推進以下主要工作,通過本《聯合聲明》附屬檔案確定各領域具體工作。
政治安全領域。實現兩國領導人互訪機制化、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青瓦台國家安保室長對話渠道機制化,兩國外長每年例行互訪,建立兩國政府和民間共同參與的1.5軌對話機制,定期舉辦由引領兩國未來的青年精英參與的“中韓青年領導者論壇”。保持兩國防務和軍事關係良好發展勢頭,不斷增進相互了解與信任,為維護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作出貢獻。雙方商定於2015年啟動海域劃界談判。
互利合作領域。認識到推動本幣結算有利於兩國經貿往來發展,雙方同意致力於建立人民幣對韓元直接交易機制,在韓國首爾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中方同意給予韓方800億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在減少細顆粒物等大氣污染、事故及自然災害緊急救援、核電安全、應對口蹄疫和禽流感等動物疫病等方面加強合作,以確保國民衛生與安全,繼續擴大深化應對氣候變化、海洋領域的合作。
人文交流領域。雙方以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韓民國領事協定》為契機,進一步夯實兩國人員往來法律基礎,提升兩國領事關係和合作水平。將2015年和2016年分別確定為“中國旅遊年”和“韓國旅遊年”。共同推進業已達成一致的2014年人文交流具體項目,加強教育和青少年領域交流合作。歡迎就互免持公務(官用)護照人員簽證協定案文達成一致,商定積極商談分階段擴大免簽範圍方案。活躍地方政府間交流合作,致力於到2016年實現兩國人員往來達到1000萬人次的目標。雙方商定支持兩國有關機構開展大熊貓合作研究。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
第六、雙方再次確認反對半島核武器開發的堅定立場。
雙方一致認為,實現半島無核化,保持半島和平穩定,符合六方會談成員國的共同利益,有關各方應通過對話協商解決以上重大課題。
雙方一致認為,六方會談成員國於2005年9月19日達成的共同聲明和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應予切實履行。
雙方一致認為,為實現半島無核化,有關各方應繼續堅持不懈地推進六方會談進程。在這個進程中,各方應本著相互尊重的精神,加強雙邊和多邊的溝通與協調,解決符合9·19共同聲明的有關各方關心事項。
雙方一致認為,六方會談成員國應凝聚共識,為重啟六方會談創造條件。雙方支持六方會談團長以多種形式進行有意義的對話,為推動半島無核化取得實質進展作出努力。
第七、韓方表示,希望通過半島信任進程構建南北間互信,以推動南北關係發展,維護半島和平。韓方強調,將致力於解決韓朝居民人道主義問題,進行民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以促進南北共同繁榮,恢復南北雙方民族認同感,為實現半島和平統一和東北亞的共同繁榮作出貢獻。
中方積極評價韓方致力於改善南北關係,並表示,支持半島南北雙方通過對話改善關係,開展和解合作,尊重朝鮮民族實現半島和平統一的意願,支持半島最終實現和平統一。
為實現本地區的和平、合作、互信、繁榮,雙方同意在雙多邊層面加強合作,探討次區域合作。
第八、中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韓方對此表示充分理解與尊重,將繼續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一個中國的立場,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第九、韓方將支持和密切配合中方舉辦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雙方將共同努力,推動本次會議在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經濟創新發展、改革與增長,加強全方位基礎設施和互聯互通建設等核心議題取得務實成果,為亞太地區發展作出貢獻。
第十、雙方一致認為,習近平主席此次對韓國的國事訪問對兩國關係實現新的飛躍具有里程碑意義。習近平主席感謝大韓民國政府和國民的誠摯款待,邀請朴槿惠總統在方便時候再次訪華。朴槿惠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2014年7月3日於首爾
附屬檔案
《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落實情況
(一)政治安全領域
中韓兩國元首在過去一年多時間內分別對對方國家進行了國事訪問,在所有共同出席的多邊會議期間均舉行會晤,就朝鮮半島局勢等緊急問題隨時進行電話溝通,積累了深厚的友誼和信任。
2013年11月,雙方成功啟動了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青瓦台國家安保室長對話。
2013年4月韓國外交部長官尹炳世訪華,2014年5月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訪韓,雙方外長還4次通電話、在國際多邊場合2次舉行雙邊會晤,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問題保持密切溝通。
2013年雙方還成功啟動了外交安全對話、國家政策研究機構聯合戰略對話等《中韓面向未來聯合聲明》中商定的戰略對話機制,舉行了兩國外交部門高級別戰略對話和第3次國防戰略對話,構築起多層次戰略溝通體系。
(二)經貿領域
雙方為實現2015年貿易額達到3000億美元的目標,在世界經濟不穩定的形勢下,仍通過舉辦貿易博覽會、派遣採購團等多種努力,持續擴大了兩國間貿易。
雙方於2013年9月結束中韓自貿協定模式談判,並開始進行文本談判。
雙方根據2013年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於提升中韓經貿合作水平的諒解備忘錄》,通過中韓貿易部長會談及各種經貿渠道,探索縮減貿易不平衡、消除非關稅壁壘等兩國間主要經貿問題的解決方法。
雙方於2013年9月、2014年4月舉行中韓貿易實務會議,2013年11月舉行中韓經貿聯委會,12月舉行中韓經濟部長會議,活躍了兩國間經濟合作領域的政策交流與溝通。
雙方於2013年10月舉行中韓漁業聯合委員會會議,商定推進在黃海暫定措施水域共同巡邏等有效的漁業資源管理。雙方還於2013年7月和12月舉行兩輪兩國外交部牽頭的中韓漁業問題會談,11月中國漁業政策制定及指導管理公務員訪韓,開展了有關交流。
雙方積極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節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和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套用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擴大了在節能、新技術等領域的合作,並決定通過中韓企業合作創新中心擴大雙方企業間交流與技術合作。
雙方於2013年12月舉行首屆中韓信息通信合作部級戰略對話,並以此為契機舉行了兩國研究機構間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交流會,加強了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合作。
雙方於2013年更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和大韓民國海洋水產部海洋科學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舉行第12次中韓海洋科學技術合作聯合委員會會議,加強了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經濟等海洋領域的合作。
雙方於2014年4月通過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大韓民國關稅廳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制度與大韓民國進出口安全管理優秀認證企業制度的互認安排》,便利了兩國優質企業的通關。
雙方於2013年10月成功舉行第1次中韓氣候變化對話會,就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及政策交換意見,討論了兩國間實質合作方案。
雙方於2014年5月舉行第11次中韓核能聯合委員會會議,討論了就加強東北亞域核心電安全開展實質性合作的方案。
雙方於2013年12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局與大韓民國專利廳智慧財產權領域全面合作諒解備忘錄》,奠定了兩國智慧財產權部門在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管理等方面全面合作的基礎。
雙方於2014年2月續簽《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僱傭勞動部關於僱傭許可制下輸韓勞務人員的諒解備忘錄》,進一步加強了兩國間勞務合作。
雙方於2013年12月設立食品、化妝品、藥品及醫療器械領域的兩國主管部門工作協商機制和高級別對話渠道,在確保食品及藥品安全、阻斷危害因素方面加強了合作。
雙方於2013年9月舉行第1次衛生政策對話,加強了兩國在衛生醫療及醫療保險領域的政策溝通、交流與合作。
中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環境部關於中韓朱䴉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於2013年12月向韓方提供2隻朱䴉,增進了雙方在兩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合作。
(三)人文交流領域
雙方為加強中韓人文紐帶,於2013年11月啟動了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作為政府間協調機構,在學術、地方、傳統藝術等領域發掘各種人文紐帶具體項目。
雙方於2013年實施了各500名、共約1000名規模的青少年邀請及派出交流。韓方於2014年5月邀請中國青少年代表團200人訪韓,中方於2014年6月邀請韓國青少年代表團200人訪華,加強了兩國人文交流基礎。
雙方於2013年11月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與大韓民國文化體育觀光部關於文化產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並在韓國舉行第1屆中韓文化產業論壇,擴大了文化產業合作。
雙方草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在中國成功舉辦了中韓合拍電影首映,繼續推進電影、電視節目聯合製作。
雙方繼2013年9月在首爾舉辦首屆中韓公共外交論壇後,於2014年6月在北京舉辦第2屆中韓公共外交論壇,增進了兩國人民相互理解和認知。
(四)地區及國際事務合作領域
雙方積極評價中韓日三國2013年以來成功舉行外交高官磋商、文化部長會議、災害管理部門負責人會議、衛生部長會議、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環境部長會議,並順利舉行了4輪中韓日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
雙方在聯合國等國際舞台上密切合作。雙方為推動聯合國安理會朝著提高民主性、責任性、代表性、高效性的方向進行改革密切合作。雙方一致認為,安理會改革問題應找到“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通過協商達成最廣泛一致。
雙方於2013年舉行首次中韓司局級多邊經濟事務磋商,就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全球主要經濟體討論的多邊經濟問題交換看法。
雙方於2014年3月舉行了海洋法磋商暨外交部條法司長磋商,就共同關心的海洋法和國際法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雙方於2013年舉行首次中韓發展合作政策對話,同意在發展合作領域保持對話和交流,探討具體合作方式和重點領域。
雙方於2013年舉行第4次中韓反恐磋商,就有關地區恐怖主義形勢、兩國反恐合作等進行了密切溝通。
此外,雙方一直就解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海盜、毒品、金融犯罪、高科技犯罪、網路安全、核安全等各種全球性問題進行著合作。
此次元首會談共識
(一)加強戰略性政治安全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兩國最高領導人間的深厚信任和密切溝通是兩國關係發展的寶貴財富,商定今後將兩國元首互訪機制化,繼續在多邊場合舉行會晤,並通過互致信函、互通電話等方式,保持和加強戰略溝通。
雙方再次確認,按照業已達成的共識,實現中國主管外交的國務院負責人和韓國青瓦台國家安保室長對話機制化,繼續推動兩國外交部長每年例行互訪,推動兩國外交安全對話機制化。雙方將繼續開展兩軍高層往來和國防戰略對話,保持各層次各領域團組互訪,開展青年軍官互訪交流,擴大專業領域務實合作,儘快開通兩國國防部直通電話。
雙方商定,加強政府各部門、議會、政黨、智庫間的交流。通過中韓議會定期交流機制、國家政策研究機構聯合戰略對話等渠道,不斷加強各領域戰略溝通。積極推進兩國政黨間政策對話。設立兩國政府官員和學界等民間專家共同參與的1.5軌對話機制,探討進一步發展中韓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方案。
雙方商定,定期舉行由引領兩國未來的青年精英參與的“中韓青年領導者論壇”。與此相關,雙方將從2015年起5年內每年邀請100名對方國家青年精英互訪。
雙方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與大韓民國外交部2014至2015年度交流合作計畫》表示歡迎。
雙方再次確認,兩國海域劃界對推動兩國關係長期穩定發展與海洋合作十分重要,商定於2015年啟動海域劃界談判。
雙方一致認為,歷史聯繫是兩國的寶貴財富,而不應成為包袱,將為此共同作出努力。就此雙方商定,繼續加強包括主要研究機構在內的學術界在史料發掘、調查、閱覽、研究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雙方商定,在有關機構就“慰安婦”問題相關資料開展共同研究、複製互贈等方面進行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中韓日三國合作將為各自發展,乃至東北亞的和平與共同繁榮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商定共同致力於三國合作的健康穩定發展。
雙方商定,在東協與中韓日(ASEAN+3)、東亞峰會(EAS)、東協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二十國集團(G20)、亞歐會議(ASEM)等多邊機制中繼續保持密切合作。
雙方積極評價在韓國擔任2013年至2014年聯合國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期間雙方開展的密切合作,商定在聯合國事務中進一步加強合作。
韓方積極評價中方籌備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重要進展。雙方將保持密切溝通,共同推動本次會議取得積極務實成果,為亞太長遠發展和共同繁榮注入強大動力。
(二)擴大面向未來的互利合作
雙方商定,在世界經濟不穩等外部經濟條件下,繼續致力於促進兩國貿易,爭取到2015年實現貿易額達到3000億美元的目標。
雙方積極評價中韓為達成一個高水平和全面自貿協定所取得的進展,並承諾進一步努力在年底前完成談判。
雙方認識到,推動本幣結算有利於兩國經貿往來發展。為此,雙方同意在韓國先行建立人民幣對韓元直接交易機制。未來韓方將積極創造條件,在中國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對韓元直接交易。同時雙方商定,在韓國首爾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選擇一家在首爾的中資銀行作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
雙方商定,為促進韓國投資者對中國證券市場的投資,中方同意給予韓國800億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今後將根據投資進展情況和市場需求適時研究進一步擴大額度。同時雙方歡迎韓國政府及金融機構通過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擴大對中國市場的投資。此外,雙方同意鼓勵韓國和其他國家的公司及金融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
雙方同意就新萬金中韓經濟技術合作區進一步溝通,並開展相關研究。
雙方同意密切協商,將大圖們倡議(GTI)發展成為引領今後東北亞地區發展的經濟合作機構。
雙方歡迎以2013年簽署《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互惠風險參與協定》(RRPA)為基礎,簽署《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在互惠風險參與協定項下有關超大型節能環保型船舶融資協定》,商定今後繼續支持兩國貿易往來。
雙方商定,進一步加強海洋領域合作,推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與大韓民國海洋水產部海洋領域合作規劃(2014-2018)》。
雙方商定,兩國漁業水產和有關部門加強聯合監管等合作機制和水產合作研究機制,擴大人員技術交流,進一步加強在保護漁業資源、維護作業秩序方面的溝通與合作。特別是,雙方將在黃海密切開展合作。
雙方商定,為活躍兩國地方經濟,豐富兩國中央政府間、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合作渠道,進一步擴大兩國官民聯合論壇和企業洽談會;舉行貿易促進活動,共同致力於發掘兩國貿易新機遇;為緩解貿易不平衡共同努力。此外雙方商定,為活躍相互投資,可通過舉行投資合作論壇等活動,挖掘在新興領域相互投資機遇,共同致力於增進兩國企業對兩國產業園區、經濟特區的相互投資。
雙方積極支持參與對方國家主辦的各類展會,中方歡迎韓國政府有關部門和更多企業參加中國-東北亞博覽會、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中部投資博覽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
雙方商定,就節約能源、提高能效方面加強合作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將兩國能源合作擴大至全領域,為兩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增長奠定基礎。
雙方一致認為,在兩國產業逐步升級的背景下,加強在高新產業領域合作十分必要。為此,除政府間交流渠道外,應進一步加強兩國間各相關產業與政府部門間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核電安全十分重要,商定通過建立事件信息通報機制、推動地區合作項目等,為增進東北亞域核心電安全加強合作。
雙方商定,通過產學研實用化大型聯合研究,從基礎研究到實用化階段創造可視性成果,並共享其成果。
雙方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大韓民國未來創造科學部關於廣播電視和數字內容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表示歡迎,商定進一步擴大兩國廣播電視內容共同製作等兩國間廣播電視及數字內容領域的交流。
雙方認識到密切合作共同應對黑客活動等增多的網路威脅的重要性,商定在侵害事故信息共享、共同應對、人員交流等網路安全領域加強互相合作。
雙方商定,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林業合作,切實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防止沙漠化和土地退化,保護野生動植物及生態環境,為此積極推動實質性合作。
雙方商定,在細顆粒物等大氣污染領域開展空氣品質監測信息共享和大氣污染預報、警報模式聯合研究等合作,共同推進中韓環境產業論壇及鋼鐵等領域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實證示範項目,共同致力於加強東北亞地區層面合作體系。
雙方強調,將攜手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挑戰,共同致力於2014年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和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巴黎會議取得預期成果。雙方商定,繼續就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各自國內應對氣候變化和指向低碳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行動、雙邊氣候變化務實合作等問題加強對話、交流與合作,積極籌備將於2014年下半年舉行的第2次中韓氣候變化對話會。特別是,為全面系統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合作,雙方商定簽署中韓氣候變化合作協定,早日啟動案文磋商。
雙方歡迎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大韓民國關稅廳戰略合作安排》,為促進兩國進出口貨物快速通關、貿易安全及經濟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兩國海關部門間合作。
雙方商定,為增進兩國人民的健康和福祉,繼續擴大在傳統醫學領域的合作,在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領域繼續加強合作。此外雙方商定,促進兩國企業和醫療機構間的交流合作。
雙方商定,為實現普遍的醫療保障,繼續加強衛生醫療政策合作,在傳染病預防控制、氣候變化帶來的健康適應等領域深化合作。
雙方商定,探索當威脅國民生命和安全的事故、自然災害等危急情況發生時,在相互有所幫助並可能的緊急救護及支援領域開展合作。
雙方商定,加強兩國農業科學技術領域信息交換、人員交流、合作研究等,在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預防和控制方面加強合作。
雙方商定,繼續加強食品標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將泡菜等食品作為優先合作領域。
雙方共同認識到擴大基礎設施投資對亞洲經濟發展的必要性。中方介紹了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倡議,韓方對此表示高度讚賞。雙方商定就此繼續進行協商。
雙方商定,為給兩國訪問、旅遊人員提供更多便利,研究相互允許對方來訪家用小客車臨時入境的方案。
(三)加強雙向人文交流
雙方商定,通過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進一步促進人文領域合作。為此,雙方將共同推進2014年度19個人文紐帶具體項目,2014年下半年舉行中韓人文交流共同委員會第2次會議。
雙方商定,將繼續加強兩國公共外交合作,每年輪流舉辦中韓公共外交論壇,推進中韓網路意見領袖圓桌會議、中韓青年防止荒漠化共同合作等項目。
雙方將致力於提高兩國現有1000名青少年互訪交流的效果,豐富和充實兩國青少年交流,並商定繼續將之擴大。
雙方商定,支持成立由兩國文化藝術領域代表參與的“文化交流會議”,以推動兩國民間文化交流,加深兩國國民對對方國家的理解與信任。推進文化產業領域研究及項目合作,包括2014年在中國舉辦第2屆中韓文化產業論壇等,並就成立“中韓聯合基金”進行探討。
雙方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表示歡迎。
雙方商定,積極鼓勵兩國教育領域開展實質性合作,包括互派政府代表團、邀請母語漢語輔助教師赴韓和派遣韓國教師赴華、舉辦學術研討會、進行學術交流等。
雙方商定,擴大學校間交流合作,以此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目的。
雙方商定,通過各種渠道鼓勵兩國更多優秀青年到對方國家學習進修,致力於繼續擴大兩國間留學生流動規模。
雙方商定,進一步擴大兩國地方政府間交流與合作,鼓勵更多地方發展友好城市關係。
雙方商定,支持兩國婦女組織及部門間合作,鼓勵兩國各界婦女友好交流。
雙方商定,在文化遺產保護修復及博物館領域增進研究合作及人員交流,在打擊文物走私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雙方商定,支持兩國有關機構開展大熊貓合作研究。
(四)加強兩國國民間交流
雙方歡迎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領事協定》,商定以此為基礎為在對方國家的本國公民提供更多法律保障,更好維護其合法權益。
雙方商定,為鼓勵兩國國民互訪,將2015年確定為韓國的“中國旅遊年”,將2016年確定為中國的“韓國旅遊年”。
雙方商定,共同致力於到2016年實現兩國全年人員往來達到1000萬人次的目標。
雙方商定,在大型綜合體育賽事籌備、舉辦、參賽等方面加強合作。中方支持韓方舉辦2014年仁川亞運會和2018年平昌冬奧會。韓方支持中方舉辦2014年青奧會。
雙方歡迎就互免持公務(官用)護照人員簽證協定案文達成一致,商定積極商談分階段擴大免簽範圍方案。
雙方商定,視需要相互增設領事機構。
以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的檔案
雙方歡迎以此次元首會談為契機簽署以下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領事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合作拍攝電影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與大韓民國外交部2014至2015年度交流合作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大韓民國企劃財政部關於攜手創新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產業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與大韓民國環境部環境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大韓民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於加強兩國地方經貿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人民銀行與韓國銀行關於在首爾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大韓民國關稅廳戰略合作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與大韓民國未來創造科學部關於廣播電視和數字內容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環境部關於野生動植物和生態系統保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進出口銀行與韓國輸出入銀行在互惠風險參與協定項下有關超大型節能環保型船舶融資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