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聯合聲明是由匈牙利在2004年06月10日,於布達佩斯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聯合聲明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4年06月1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布達佩斯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匈牙利共和國建交五十五周年之際,應匈牙利共和國總統馬德爾·費倫茨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於二00四年六月十日至十二日對匈牙利共和國進行國事訪問。兩國元首就進一步發展兩國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及國際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為進一步加強兩國傳統友好關係,增進相互了解與信任,深化各領域的互利合作,雙方決定建立中匈友好合作夥伴關係。雙方同意發表以下聯合聲明:
一、雙方認為,近年來兩國領導人經常接觸,各領域合作成果顯著,兩國地方和民間交往廣泛。不斷充實和深化各領域的互利合作是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符合兩國的根本利益,有利於地區與世界的和平與安全。雙方願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尊重對方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等原則基礎上,進一步保持和加強兩國業已存在的友好合作關係。
二、雙方表示,尊重對方根據本國國情選擇的發展道路和奉行的內外政策。雙方注意到兩國在政治、經濟、社會和價值觀念等方面的差異以及在人權問題上的不同觀點,願就此進行建設性對話與交流,求同存異,擴大共識。
三、中方願看到匈牙利作為歐盟新成員國和中東歐地區的重要國家在本地區和歐洲事務中發揮建設性作用,並為促進中國和歐盟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做出積極貢獻。
四、匈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匈牙利共和國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不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官方接觸,只與台灣在非官方、非政府的範圍內進行經濟、文化交流。
五、雙方主張加強聯合國作用,支持聯合國改革,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雙方繼續加強在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中的合作,以有效應對當前國際和平與安全面臨的各種威脅和挑戰。
六、雙方認為,經貿合作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今後雙方合作的主要努力方向。雙方將努力擴大和提高雙邊貿易的規模和水平,促進本國企業在對方國家的投資活動,繼續鼓勵和支持兩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利合作,深化在工業、信息、物流、金融、交通、農業、研發及其他領域的合作。
七、雙方支持兩國公民的正常往來,並依照各自的國際義務、現行雙邊協定的規定以及相關國內法妥善處理兩國關係中公民往來方面出現的問題。雙方不歧視在各自境內逗留的對方公民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雙方敦促各自公民在對方境內逗留期間遵守所在國法律規定,與當地人民友好相處。雙方將在處理非法移民的過程中進行合作。
八、雙方願繼續深化兩國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新聞等領域的交流,促進兩國雙向旅遊事業的發展。雙方願支持兩國高等院校加強校際交流,增加留學生數量。
九、雙方譴責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呼籲國際社會協調行動,加強在反恐方面的合作。兩國承諾在共同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行為的鬥爭中加強司法、公安、內務、海關、金融監督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合作,並願與國際社會一道,努力消除恐怖主義產生的根源。
十、雙方同意兩國外交部就裁軍、軍備控制和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等問題繼續進行磋商。兩國遵守有關軍控和防擴散的國際法律文書,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
十一、雙方呼籲國際社會關注環境保護問題。兩國願加強在環境保護、水資源利用、再生能源開發等領域的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匈牙利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馬德爾·費倫茨
(簽字)(簽字)
二00四年六月十日於布達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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