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的邀請,亞塞拜然共和國總統伊利哈姆·阿利耶夫閣下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一、雙方指出,和平與發展仍是當今時代的主題,也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國際社會應加強磋商,維護世界的多樣性,促進世界不同文明和不同發展模式相互交流和借鑑。雙方主張,以《聯合國憲章》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為基礎建立和平穩定、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支持加強聯合國的權威及其在維護世界和平、安全和促進共同發展方面的核心作用,促進實現發展模式多樣化。
二、雙方滿意地指出,經過共同努力,中阿關係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基礎得到進一步鞏固。中阿兩國願加強傳統友好關係,擴大各領域交流,密切在國際問題上的合作,致力於維護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三、雙方強調,兩國領導人互訪和高級會晤具有重要意義,應當保持這一傳統,舉行包括國家和政府領導人、議會領導人、部長級會晤在內的雙邊對話和協商,進一步發展兩國的政治、經濟關係和相互協作。根據一九九四年三月七日簽署的具有歷史意義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塞拜然共和國友好關係基礎的聯合聲明》,雙方將致力於擴大和完善雙邊各領域合作的條約法律基礎。
四、雙方同意,兩國政府積極採取措施,大力挖掘經濟貿易領域的合作潛力,為進一步建立和發展兩國經濟實體的直接聯繫創造有利條件。
雙方鼓勵和支持各自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拓展石油及石化工業、輕工業、機器製造業、農業、交通以及通訊等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中阿政府間經貿合作委員會將為此發揮積極作用。中方歡迎阿方參與中國西部大開發。
五、中方高度評價亞塞拜然恢復獨立以來在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快速發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對近年來中阿經貿合作成果表示滿意。中方支持阿方儘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相信這將有助於增強世界貿易組織的普遍性和代表性,擴大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也有利於中阿雙方在共同的規則基礎上開展合作。亞塞拜然讚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成就,並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中方願繼續支持阿方為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所作的努力。
六、雙方認為,為發展歐洲-高加索-亞洲運輸走廊,有必要加強中國和亞塞拜然在交通以及各種運輸工具方面的雙邊和地區性合作。
雙方將在聯合國亞洲和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框架內,根據《亞洲公路網政府間協定》,以及在跨亞洲交通方案的框架內鼓勵兩國相關機構在中阿交通領域的新項目及其實施方面開展緊密合作。
七、雙方表示支持拓展和完善兩國人文領域的合作,加強文化、教育、科學、旅遊、體育、信息等方面的交流。雙方將認真落實已簽署的各項協定,開展多種形式的青年和大學生交往、語言推廣、專家培訓、教學大綱交流等活動,鼓勵兩國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直接接觸,推動兩國地方和民間組織加強往來。
雙方將努力發展兩國銀行金融領域,以及實施聯合投資項目上的合作。
雙方將建立和發展雙邊、區域和國際領域的環保合作。
雙方將保持和發展軍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這些交流與合作符合兩國安全利益且不違反兩國國際義務。
八、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聯合國及其各機構、其它國際和地區組織中的合作,願繼續就共同關心的雙邊、國際和地區問題加強磋商。
九、阿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阿方重申不同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和進行任何具有官方性質的往來,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企圖,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灣獨立”。阿方理解並支持中國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實現國家和平統一及維護台海和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所作的努力,包括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中方對阿方立場給予高度評價。
十、雙方強調,業已存在和正在滋長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對主權國家的安全以及世界範圍內的安全與穩定構成嚴重威脅,只有攜起手來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預防。
雙方支持在應對新的全球性挑戰和威脅方面開展雙邊與多邊合作,其中包括打擊國際恐怖主義、販毒和易製毒化學品、走私、洗錢、跨國有組織犯罪、販賣人口以及非法買賣武器。
雙方一致譴責和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願在《聯合國憲章》及有關反恐國際條約的框架下加強打擊“三股勢力”的合作,並為兩國有關部門開展合作提供支持。
十一、中方重申支持亞塞拜然共和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呼籲遵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有關納戈爾諾—卡拉巴赫衝突的決議,主張和平解決衝突,支持國際社會為此所作的努力。
十二、雙方均倡導國際人權領域的對話與合作,反對在國際政治中搞雙重標準。雙方致力於通過人權磋商與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在多邊人權領域加強相互支持與合作,共同推動雙邊關係和國際人權事業的健康發展。
十三、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下列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塞拜然共和國引渡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向亞塞拜然共和國外交部提供技術協助的備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政府經貿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事務的互助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文化部2005-2009年文化合作議定書》、《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和亞塞拜然共和國青年體育和旅遊部青年事務合作協定》、《中國中央電視台與亞塞拜然國家電視廣播公司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與亞塞拜然共和國通信與信息技術部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奧委會和亞塞拜然國家奧委會合作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和亞塞拜然共和國法務部合作協定》。
十四、雙方聲明,保持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亞塞拜然共和國的友好合作不針對第三國,也不損害第三國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亞塞拜然共和國總統
胡錦濤伊利哈姆·阿利耶夫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