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1~9卷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1~9卷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1~9卷
  •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 頁數:1770頁
  • 開本:16
  • 品牌:天津人民出版社
  • 作者:劉國興 賀耀敏
  • 出版日期:2010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bkbkc16945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序言,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1~9卷(套裝全9冊)》是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1卷)》目錄:
總論
實現深刻社會變革的七年
重大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理論的漸次形成
新中國誕生的前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會議
全國大陸的解放
西藏和平解放
沒收官僚資本
新中國成立前後的貨幣統
四次物價波動和穩定物價的鬥爭
統一國家財政經濟
合理調整工商業
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
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
鎮壓反革命運動
抗美援朝戰爭
“三反”、“五反”運動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禁毒運動
愛國衛生運動
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和實施高饒事件
中共七屆四中全會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會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2卷)》目錄:
總論
在探索中曲折發展的十年
重大事件
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整風運動和反右派鬥爭
第二個五年計畫
“大躍進”運動和人民公社化運動
第一次鄭州會議與中共八屆六中全會
第二次鄭州會議與中共八屆七中全會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會議
1959年廬山會議和“反右傾機會主義
西藏平叛與民主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特赦戰爭罪犯
“七千人大會”
國民經濟的調整
60年代初農村推行包產到戶的嘗試
政治和社會關係領域的政策調整
向雷鋒學習運動
工業學大慶運動
農業學大寨運動
全國人民學習解放軍運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3卷)》目錄:
總論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
重大事件
“文化大革命”的醞釀與導火索
“文化大革命”的發動與再發動
紅衛兵運動
從“一月奪權”到“全面內戰”
“文化大革命”初期的周恩來
控制混亂局勢的努力
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運動
“斗、批、改”運動
周恩來與“抓革命、促生產
糾正“文革”初期外交工作的偏差
中蘇邊界談判
劉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上)
劉少奇在“文化大革命”中(下)
林彪反革命集團的形成
林彪反革命集團的覆滅
1972年前後周恩來領導批判
極“左”思潮的鬥爭
打開外交新局面
毛澤東“三個世界劃分”的戰略思想
“批林批孔”運動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鄧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和領導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4卷)》目錄:
總論
輝煌的十四年
重大事件
改革開放決策初步醞釀
實現歷史轉折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
全國委員會
國民經濟“洋躍進”與新的調整方針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
全國委員會
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制定與完成
城市體制改革初步實施
企業管理體制改革
財政體制改革
金融體制改革
價格體制改革
勞動制度改革
分配製度改革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第七個五年計畫的制定和完成
政治體制改革
教育體制改革
科技體制改革與科技進步
軍隊的改革與現代化建設
擴大對外開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5卷)》目錄:
總論
改革開放的新階段
重大事件
鄧小平南方談話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與貫徹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八屆全國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全國委員會
“八五”計畫
“九五”計畫
國有企業改革和“三年脫困
中國金融體制改革(1992-2001年)
分稅制改革
個人所得稅的修訂和完善
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業的形成
期貨市場的形成、發展和整頓
1992-2002年的扶貧開發工程
西部大開發戰略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6卷)》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7卷)》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8卷)》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第(第9卷)》

文摘

第一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還作了如下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中央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權屬於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如人大常委會認為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有關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的條款,可將其發回,經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行政長官、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立法會至少80%的議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均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這些條款,保證了“一國”的統一性,維護了國家的神聖主權。
《基本法》第五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基本法》還作了相應的規定: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保障金融企業和金融市場的經營自由;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等等。依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財政獨立,稅收制度獨立,自行發行貨幣。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在對外防務中,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代表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團的成員,參加同香港直接有關的外交談判,參加同香港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可以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定;可以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和其他旅行證件;可根據需要在外國設立官方或半官方的經濟和貿易機構。這些條款,體現了“兩制”的差異性,有利於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穩定繁榮。《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頒布,標誌著香港進入了過渡時期的新階段。

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之際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這是作者與編者共同努力的結晶。
寫這本書的初衷就是“存史”。至於怎么存?卻是有些說道的。
就共和國史而言,以單一的體裁述說歷史,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因為人類社會一旦搭上現代化這趟快車,就不太可能是一個直線的軌跡了,社會的整體性和網路化以及與外部世界的關聯程度都決定了歷史面貌的立體化結構。為了能對此有一個很好的表達,《中華人民共和國史長編》由“總論”、“重大事件”、“文獻資料”、“人物”及“大事記”五部分組成。五個部分既是獨立的,又能互為補充。
“總論”,顧名思義,是史論,是論說本階段歷史概貌。這部分內容側重分析歷史發展的階段性,每個階段有哪些不同的特點。此外,對主要成就的歸納和經驗教訓的總結,也是“總論”的題中之義。在寫作方法上,不是就事論事,而是以事引論。在對成敗的判斷上雖然不可能用太多的筆墨,但也不是淺嘗輒止。讀者通過“總論”會得到一個總括性的印象。
“重大事件”就是按照中國傳統史學紀事本末體的寫法,儘可能完整地揭示重要事件的起因、過程和結局。哪些屬於“重大事件”呢?首先是政治運動和社會變革,比如“三反”、“五反”運功,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禁毒運動”;接下來是重要的事件、決策和會議,比如抗美援朝戰爭、國民經濟五年計畫、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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