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出口貨物原產地簽證管理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規範各類原產地證書的簽證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16年12月29日前反饋國家質檢總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的通知
為了加強出口貨物原產地簽證管理工作,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規範各類原產地證書的簽證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簽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修改意見,並於2016年12月29日前反饋國家質檢總局。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入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略),進入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提出意見。
2.登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網址:略),進入主頁“草案意見徵集”欄點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3.電子郵件:略,郵件主題請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字樣。
4.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郵編略。請在信封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籤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字樣。
質檢總局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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