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2.05.31由公安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公安部
  • 頒布時間:2002.05.31
  • 實施時間:2002.05.31
1994年5月1日發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8號),現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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