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2.05.31由公安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公安部
- 頒布時間:2002.05.31
- 實施時間:2002.05.31
1994年5月1日發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8號),現予以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4號——廢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2.05.31由公安部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