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用版)(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用版)(2018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用版)(2018版)》是2018年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用版)(2018版)
  • 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定價:2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9681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實用版系列”獨具五重使用價值:
1. 專業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出版機構。
2. 法律文本規範。法律條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確保條文準確、權*。
3. 條文解讀詳致。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等對條文的權*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4. 附錄實用。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5. 附贈電子版。與本分冊主題相關、因篇幅所限而未收錄的相關檔案、“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製作成電子版檔案。掃一掃封底“法律法規全書公眾號”即可免費獲取。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保險的定義】
第三條【適用範圍】
第四條【合法原則】
第五條【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保險業務經營主體】
第七條【境內投保原則】
第八條【分歸應殼臘業經營原則】
第九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第二章保 險 合 同
第一節一 般 規 定
第十條【保險契約及其主體】
[保險契約的特徵]
[保險契約的分類]
[保險契約當事人]
第十一條【保險契約訂立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
[自願原則]
第十二條【保險利益】
第十三條【保險契約成立與生效】
[保險契約的成立]
[保險契約的生效]
[保險契約的形式]
第十四條【保險契約效力】
[保險費]
[保險責任]
第十五條【保險契約解除】
第十六條【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
[如實告知義務]
[保險事故]
第十七條【保險人說明義務
[免責條款]
第十八條【保險契約內容】
[受益人]
[保險標的]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
[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十九條【無效格式條款】
第二十條【保險契約變更】
第二十一條【通知義務】
第二十二條【協助義務】
[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三條【理賠】
第二十四條【拒絕賠付通知】
第二十五條【先行賠付】
第二十六條【訴訟時效】
第二十七條【保險欺詐】
第二十八條【再保險】
第二燥淋促十九條【再保險與原保險的獨立性】料放戀
第三十條【爭議條款解釋】
第三十一條【人身保險利益】
第三十二條【申報年齡不真實的處理】
第三十三條【死亡保險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死亡保險契約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保險費的支付】
第三十六條【逾期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後果】
第三十七條【契約效力的恢復】
第三十八條【禁止通過訴訟要求支付保險費】
第三十九條【受益人的確定】
第四十條【受益順序及份額】
第四十一條【受益人變更】
第四十二條【保險料察盼敬金作為遺產情形】
第四十三條【受益權喪失】
第四十四條【被保險人自殺處理】
第四十五條【免於賠付情形】
第四十六條【人身保險代位求償權的禁止】
第四十七條【人身保險契約解除】
第三節財產保險契約
第四十八條【財產保險利益】
第四十九條【保險標的轉讓】
第五十條【不得解除契約的情形】
第五十隻協戰一條【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
第五十二條【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通知義務】
第五十三條說宙【降低保險費】
……
實用核心法規
綜合
☆標記“☆”符號的,條文均加注條旨,重點條文下作相應注釋。編者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9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13年5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5年1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18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
的“明確說明”應如何理解的問題的答覆
(2000年1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錄)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奔講洪4月24日)
機構管理
……
實用附錄
中國保監會機關保險消費投訴處理流程圖
電子版增補法規(請掃封底“法律法規全書公眾號”二維碼獲取)
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
(2016年6月14日)
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
(2018年2月1日)
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
(2018年2月1日)
……
第二十八條【再保險】
第二十九條【再保險與原保險的獨立性】
第三十條【爭議條款解釋】
第三十一條【人身保險利益】
第三十二條【申報年齡不真實的處理】
第三十三條【死亡保險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死亡保險契約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保險費的支付】
第三十六條【逾期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後果】
第三十七條【契約效力的恢復】
第三十八條【禁止通過訴訟要求支付保險費】
第三十九條【受益人的確定】
第四十條【受益順序及份額】
第四十一條【受益人變更】
第四十二條【保險金作為遺產情形】
第四十三條【受益權喪失】
第四十四條【被保險人自殺處理】
第四十五條【免於賠付情形】
第四十六條【人身保險代位求償權的禁止】
第四十七條【人身保險契約解除】
第三節財產保險契約
第四十八條【財產保險利益】
第四十九條【保險標的轉讓】
第五十條【不得解除契約的情形】
第五十一條【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
第五十二條【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通知義務】
第五十三條【降低保險費】
……
實用核心法規
綜合
☆標記“☆”符號的,條文均加注條旨,重點條文下作相應注釋。編者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2009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13年5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15年1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2018年7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
的“明確說明”應如何理解的問題的答覆
(2000年1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錄)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4月24日)
機構管理
……
實用附錄
中國保監會機關保險消費投訴處理流程圖
電子版增補法規(請掃封底“法律法規全書公眾號”二維碼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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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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