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製藥左甲狀腺素鈉片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狀腺素與甲狀腺自然分泌的甲狀腺素相同,在外周器官中被轉化為T3,通過與T3受體結合發揮其特定作用。適用於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狀腺癌,內分泌科。
適應症,2用法用量,3不良反應,4禁忌,5注意事項,6孕婦用藥,7兒童用藥,8藥理毒理,9藥理作用,
適應症
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狀腺癌,內分泌科
2用法用量
本項中所推薦的劑量為一般原則,患者個體日劑量應根據實驗室檢查以及臨床檢查的結果來確定。 由於許多患者的T4和fT4水平會升高,因此血清中促甲狀腺激素的基礎濃度是確定治療方法的可靠依據。 除快速劑量增加對新生兒非常重要以外,一般甲狀腺激素治療應該從低劑量開始,每2-4周逐漸加量,直至達到足劑量。 對老年患者、冠心病患者和重度或長期甲狀腺功能減退的患者,開始使用甲狀腺激素治療的階段應特別注意,應該選擇較低的初始劑量(例如12.5μg/天)並 在較長的時間間隔內緩慢增加服用劑量(例如每兩周加量12.5μg/天)。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給與患者的最終維持劑量低於最佳劑量,不能完全糾正其 TSH水平。 經驗表明,對於體重較輕的病人以及有大結節性甲狀腺腫的病人,低劑量給藥就有效。 左甲狀腺素鈉片的每日劑量 在甲狀腺癌的抑制治療(推薦的每日劑量為150-300μg)中,為了精確調整患者的服藥劑量,本品50μg可以和其它高劑量片一同套用。 左甲狀腺素鈉片應於早餐前半小時,空腹將一日劑量一次性用適當液體(例如半杯水)送服。 嬰幼兒應在每日首餐前至少30分鐘服用本品的全劑量。可以用適量的水將片劑搗碎製成混懸液。但謹記該步驟需服藥前臨時進行。得到的藥物混懸液可再用適當的液體送服。 通常情況下,甲狀腺功能減退的患者,甲狀腺部分或全部切除術後的患者,以及甲狀腺腫去除後為預防甲狀腺腫復發的患者應終生服藥。合用本品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時,本品的給藥周期應與抗甲狀腺藥物的相同。 對於良性的甲狀腺腫,6個月到2年的療程是必需的。為了避免甲狀腺腫的復發,推薦在甲狀腺腫縮小後使用低劑量的碘(100 - 200μg)進行預防。如果這些藥物治療不足以緩解甲狀腺腫,應該考慮使用手術和放射性碘治療。
3不良反應
套用本品進行治療,如果按醫囑服藥並監測臨床和實驗室指標,一般不會出現不良反應。如果超過個體的耐受劑量或者過量服藥,特別是由於治療開始時劑量增加過 快,可能出現下列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臨床症狀,包括:心動過速、心悸、心律不齊、心絞痛、頭痛、肌肉無力和痙攣、潮紅、發熱、嘔吐、月經紊亂、假腦瘤(頭部 受壓感及眼脹)、震顫、坐立不安、失眠、多汗、體重下降和腹瀉。 在上述情況下,應該減少患者的每日劑量或停藥幾天。一旦上述症狀消失後,患者應小心地重新開始藥物治療。 對部分超敏患者,可能會出現過敏反應。
4禁忌
對本品及其輔料高度敏感者。 未經治療的腎上腺功能不足、垂體功能不足和甲狀腺毒症。 套用本品治療不得從急性心肌梗塞期、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全心炎時開始。 妊娠期間本品不用於與抗甲狀腺藥物聯用治療甲狀腺機能亢進。
5注意事項
患者在開始套用甲狀腺激素治療之前,應排除下列疾病或對這些疾病進行治療:冠心病、心絞痛、動脈硬化、高血壓、垂體功能不足、腎上腺功能不足和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狀腺腺瘤。 對合併冠心病、心功能不全或者心動過速性心律不齊的患者必須注意避免套用左甲狀腺素引起的即便是輕度的甲亢症狀。因此,應該經常對這些患者進行甲狀腺激素水平的監測。 對於繼發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在用本品進行替代治療之前必須確定其原因,必要時,應進行糖皮質激素的補充治療。 如果懷疑有自主性高功能性甲狀腺腺瘤,治療開始前應進行TRH檢查或得到其抑制閃爍掃描圖。 對於患有甲狀腺功能減退症和骨質疏鬆症風險增加的絕經後的婦女,應避免超生理血清水平的左甲狀腺素,因此,應密切監測其甲狀腺功能。 只有在對甲狀腺功能亢進症進行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時,可以套用本品進行伴隨的補充治療,否則,在甲狀腺功能亢進的情況下,不得使用左甲狀腺素。 一旦確定了左甲狀腺素的治療,在更換藥品的情況下,建議根據患者臨床反應和實驗室檢查的結果調整其劑量。 罕見的患有遺傳性的半乳糖不耐受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一半乳糖吸收障礙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糖尿病患者和正在進行抗凝治療的患者,請參見“藥物相互作用”。 服用本品不會影響駕駛和操作機器。
隨著西方文化在中國的風靡,西藥嚴重衝擊了傳統中醫藥的地位,西藥的治療效果是受肯定的,然而它容易並發白細胞減少症、粒細胞缺乏症等;想要根治甲狀腺建議使用現在最安全的RFA甲狀腺射頻消融技術來治療。
6孕婦用藥
在甲狀腺替代治療期間,必須嚴密監護,避免造成過低或過高的甲狀腺功能,以免對胎兒及嬰兒造成不良影響。微量的甲狀腺激素可從乳汁中排出。
7兒童用藥
新生兒和兒童甲狀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劑量參考下表:建議使用劑量(每天)或遵醫囑: 年 齡 每日量(mg) 按體重(mg/kg) 0~6個月 25~50微克 (8~10微克/千克體重) 7~12個月 50~70微克 (6~8微克/千克體重) 2~5周歲 75~100微克 (5~6微克/千克體重) 6~12周歲 100~150微克 (4~5微克/千克體重) 12歲以上 150~200微克 (2~3微克/千克體重) 用藥後2~4周增加一個劑量(12.5mg~25mg),至臨床表現及甲狀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8藥理毒理
甲狀腺激素類藥。本品為人工合成的四碘甲狀腺原氨酸鈉,在體內轉變成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而活性增強,具有維持人體正常生長發育、促進代謝、增加產熱和提高交感-腎上腺系統感受性等作用。
9藥理作用
本品中所含有的合成左甲狀腺素與甲狀腺自然分泌的甲狀腺素相同。它與內源性激素一樣,在外周器官中被轉化為T3,然後通過與T3受體結合發揮其特定作用。 人體不能夠區分內源性或外源性的左甲狀腺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