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校長專業發展促進會

中港校長專業發展促進會

中港校長專業發展促進會旨在加強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校長之間的緊密聯繫及經驗交流,從而提高內地與香港教育合作的成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港校長專業發展促進會
  • 外文名:Mainland&HongKong Principal's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 目的:加強內地與香港教育合作
  • 香港聯繫人:唐浩總幹事
  • 國內聯繫人:杜丹秘書
主要職責,建設宗旨,入會條件,會員權利,會員義務,組織章程,附屬檔案資料,聯絡資訊,

主要職責

協助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教育當局進行教育研究工作,並向當局提出意見及建議,從而建設更好的社區環境,以利學童的成長;推動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校長、教師及家長的專業培訓工作,搭建教育國際交流平台,為兩地校長提供最前沿的教育研究成果與資訊服務。
本會活動形式包含:校長論壇、校長/教師培訓班 、國際教育研討會、締結姊妹學校、聯誼活動、海外交流活動、家長教育活動、教育研究工作、出版學術文集、與學生進行交流活動、參與教師培訓、提供表演平台、讓兩地學生參與演出、促進兩地學生交流等。

建設宗旨

1、加強中港兩地校長的緊密系及經驗交,從而提高中港教育合作的成效;
2、協助中港兩地教育當局,進行教育研究工作,並向當局提出意見及建議,從而建設緹葙小區環境,以曹童的成長;
3、推動中港兩地校長、教師及家長的專業培訓工作。
4、搭建教育國際交流平台,為中港校長提供最前沿的教育研究成果與信息服務。

入會條件

1、在香港和大陸從事教育工作,擔任中國小校長三年以上,經本理事會成員推薦,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2、在香港和大陸高等院校從事教育研究或教育管理的副教授以上專業人士,可申請以本會會員。
3、關注中國基礎教育發展,熱心中西教育交流的歐美、台灣、新加坡等國家和地區的知名學者,經與本理事會成員推薦,可申請與本理事會成員推薦。可申請為本會特別會員。

會員權利

1、所有會員均有權參與會員大會,有投票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2、各會員代表有選舉諏及被選為諏權,以及在有權出席的會議中享有投票權;
3、所有會員可優先參與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及可享用有關服務及設施(若適用者);
4、本會會員將獲發個人的網上登錄號碼,了解本會近況及報名參與活動
5、本會會員有協助會務發展的義務

會員義務

1、會員需繳交入會費港幣五百元正,每ù繳交會費港幣一百元正;會費增減須由常務諏會決定,交由周會員大會通過;
2、會員退會,所繳交會費概發還
3、各會員有會章、繳交會費,服從決議。
4、所有會員必須遵守保密原則,所有個人資料若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可對他人透露;
5、任何會員不得向其他會員推售任何商品/商業性質服務,以牟取金錢利益

組織章程

本會之決策及政組織分別由會員大會和常務諏會組成;
會員大會權利與職責
1、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為本會的最高權機構;
2、在會員大會中,每一會員只有一席被選權及一席投票權;
3、會員大會由常務諏會負責召開,常務諏會可召開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
4、常務諏會之主席為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之當然主席;
5、會員大會每ù少應舉ú次,而主席須在大會上就本會的一般會務及財政況作出報告;
6、在接獲最少四分之一或十名本會會員提出討論某些事宜的書面要求後,常務諏會必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7、召開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的通知,須於開會之前的14 日送交各會員;
8、所有會員大會的法定出席人數,為全體會員總數的四分之一或最少10位會員;
9、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諏會為本會之最高決策機構;
權利與職責
1、常務諏會為本會日常政之機構,由當選及任的諏鉎選出九人組成;其職位分配如下:
主 席:1名
副 主 席:2名
義務司庫:1名
秘 書:2名
絡:2名
總務:1名
2、當選的諏,以個人身份服務本會,任期與該屆諏會相同;
3、常務諏會會議由主席召開,每ù少舉兩次會議;常務諏會的法定出席人數,為全體常務諏總數的二分之一或以上;
4、常務諏會有權補選理事,以填補中出現的空缺,唯餘下任期少於九個月就不作出補選工作;
5、主席缺席或出缺時,常務諏會須選出其中一位副主席署主席之職,若司庫出缺時,則由正/副主席兼任;6、諏會任期為二ù屆,常務諏只能任一次;
本會顧問
1、常務諏會有權為任何特定的目的,邀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顧問;
2、主席任常務諏會後,將自動成為下一屆諏會的當然顧問,有權席諏會會議;
名譽會長
本會可聘任熱心教育的人士擔任名譽會長,協助推動本會的會務,惟名譽會長每屆任期內須贊助本會經費港幣二萬元正。
榮譽會長
本會可聘任從事教育專業的資深學者擔任本會的榮譽會長,人數不限,每屆任期兩年,由理事會建議聘任。
在上述的所有會議中,表決時雙方的票數相同,則主席可投決定性一票;
財政
1、除會員每繳交之會費外,本會可接受任何人士及團體的自願捐款,及向政府或有關委員會申請資助,作為本會經費;
2、本會的經費只用於發展會務和支付各項有關的開支;
3、義務司庫須於常務諏會的會議中,報告本會的財政況;
4、常務諏會應將本會所收到的全部款項,存放在一間指定的銀。提取本會款項的所有支票,均須由主席、副主席和司庫其中二人狹方屬有效;
5、本會如有欠債,則常務諏筎負上責任。
6、核 數
全體會員大會須選出一名義務稽核,負責每ù少查核本會的賬目一次。
7、修改會章/解散本會
1、會章的任何修訂,均須經出席會員大會中的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
2、如遇本會解散,有關的決定須獲出席周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的三分之二大多數會員贊同。有任何餘下的資產,應按會員大會的決定,捐贈給本港的慈善團體。
8、本會章的解釋權
會章的解釋權,由本會的常務諏會擁有。

附屬檔案資料

一、歷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活動參考
1、2009年首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
2009年5月10日『首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在香港中文大學圓滿閉幕。來自內地與香港的近200所名校的校長們參加了此次論壇,內地有來自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中山、江門、南昌、甘肅等各省市地區的校長,以及遠道而來的美國加州大學的教授。
本屆論壇由香港資助國小校長會主辦,香港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承辦,並得到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教育科技部的支持,以及得到了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大學與學校夥伴協作中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教育研究所香港教育發展中心的大力協助。
論壇集中探討了國小教育評價的改革與創新。論壇期間,設有三場主題演講, 六個分會場,十二場分論壇報告,校長們通過主題演講、分論壇演講以及咖啡茶座等形式進行了廣泛交流和深入探討。論壇後,內地的校長們還走進香港國小參觀考察,並與香港學校締結友好姊妹學校,以期長期交流合作,進一步改革與創新教育。
2、2010年第二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
繼『首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成功舉辦之後,2010年11月26日,由香港資助國小校長會與香港教育學院聯合主辦,香港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承辦的『第二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在香港教育學院隆重舉行。
國家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校外教育處的領導出席論壇,來自內地各省市十多個教育局的相關領導以及內地各區域優秀校長一百多人出席了本屆論壇。論壇以“掌握創新理念,打造特色學校,促進教育發展”為主題,旨在通過兩地校長有效總結與交流,相互學習,總結經驗,培養新式教育,掌握現代學校管理知識,創建特色品牌學校,促進中港兩地教育改革與發展。
26日上午,香港教育局陳維安副局長與武漢市教育局田文江副局長分別發表了《二十一世紀國小校長管理與教育新思維》、《教育改革應從更新教育理念開始》的主論壇報告。26日下午按照不同主題進行了四場分論壇報告。
會後,相關領導接受了專家訪談,交流教育經驗。同時,主辦方還安排了內地校長前往香港五所國小進行參觀考察,相互學習。
為了加強香港與內地兩地之間基礎教育的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推進教育的改革與創新,同時為了更加深化兩地教育同工之間的友誼,共用教育資源,各與會內地教育局與香港資助國小校長會互相締結為教育合作夥伴,共建友好長遠的教育交流合作關係,雙方簽署了《交流合作意向書》,以校長論壇作為內地與香港教育交流的開端,從而逐步加強中港兩地教師交流、學生交流,營造開放的學習平台。從課程學習、文化感受、差異互補、情感體驗、社會學習等多方面充分交融學習,促進了教育改革和教育發展,具有深遠的教育意義和歷史意義。
3、2011年第三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
為了全面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促進教育交流合作,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用,創建良好的交流互動平台,由香港直接資助學校議會和香港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聯合主辦、香港教育學院協辦的『第三屆內地與香港國小校長交流論壇』於2011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在香港教育學院舉行。
來自內地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江蘇省無錫市教育局、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陝西聯合國教科文協會、湖北省武漢市教育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佛山市南海區教育局、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等十餘個教育局選派的一百多位國小校長代表齊匯香港,以“啟迪領導智慧創辦特色教育 打造品牌名校”為主題,通過主論題“校長價值領導力”和四個分論題:“校長領導與管理能力建設”、“德育教育建設”、“培養國際化人才”、“校園管理與建設”與各基礎教育界領袖代表和香港國小校長進行深入溝通交流。
香港教育局校本支持服務處副計畫總監葉祖賢太平紳士、香港教育學院副校長李子建教授、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副教授姚偉梅博士,香港資助國小校長會梁兆棠主席、國家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原副司長鄭增儀、陝西聯合國教科文協會李玉英秘書長、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謝建三局長、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何美龍副局長、上海市閔行區教育教學研究所程麗芳支部書記、武漢市武昌區教育局陳芳副局長、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禹飆主任等作為嘉賓出席了會議。
組織機構簡介
1、中港校長發展專業促進會簡介
本會旨在加強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校長之間的緊密聯繫及經驗交流,從而提高內地與香港教育合作的成效; 協助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教育當局進行教育研究工作,並向當局提出意見及建議,從而建設更好的社區環境,以利學童的成長;推動中國大陸與香港兩地校長、教師及家長的專業培訓工作,搭建教育國際交流平台,為兩地校長提供最前沿的教育研究成果與資訊服務。
本會活動形式包含:校長論壇、校長/教師培訓班 、國際教育研討會、締結姊妹學校、聯誼活動、海外交流活動、家長教育活動、教育研究工作、出版學術文集、與學生進行交流活動、參與教師培訓、提供表演平台、讓兩地學生參與演出、促進兩地學生交流等。
2、香港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簡介
香港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簡稱新苗文化,是一家專業從事中國和世界各地文化藝術教育交流的品牌集群機構。正式成立於2004年1月的新苗文化,立足香港,紮根中國,放眼世界,專心致力將中國優秀的青少年文藝教育團體推向世界舞台,同時也把世界各地燦爛的青少年文藝教育團體引進中國,齊心打造一個多元、開放、高端的國際青少年文藝教育交流平台。讓民族性與世界性同台綻放,讓歷史與未來於當下交融成長!新苗文化自成立以來,和多個國內省市教育(廳)局和海外政府機構及諸多國際民間團體協會合作,已成功籌畫和執行了一百多場大型國際文藝教育交流活動,更逐步形成了十多個譽滿全球的青少年文藝教育交流品牌活動。
新苗文化的活動獲得了中國教育部,中國文化部,中國中央電視台等官方組織機構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中國駐美國紐約總領館,美國夏威夷州檀香山市政府,美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美國華人聯合促進會,法國華裔互助會,日本教育部,新加坡華人發展中心,台灣基隆市政府和教育局及文化局,香港(政府)資助國小校長會等機構的鼎力支持,同時,更受到了國內外主流媒體的爭相報導,包括中國中央電視台、美國哥倫比亞電視台(CBS),美國《世界日報》,《檀報》,香港《大公報》,《星島日報》,《文匯報》,內地《南方都市報》,《楚天都市報》,《深圳特區報》等等。
在近十年的發展歷程中,通過為中國小師生搭建國際文化藝術教育交流的平台,提升了民族文化藝術教育品質,擴大了中國青少年的國際視野。新苗文化經過不斷的努力,現已擁有了一支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專業交流教師團隊,具備了開展高質量、高規格國際文化交流活動的能力,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國際文化藝術教育交流網路。在逐步推進世界文化藝術教育融合與發展的過程中,新苗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將努力為中外青少年文化藝術教育交流事業做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聯絡資訊

本會的註冊及通訊地址:九龍城土瓜灣翔龍灣廣場二座41E
香港聯繫人:唐浩總幹事
Address: 香港九龍灣宏光道8號創豪坊218室
國內聯繫人:杜丹老師
Address: 深圳市南山區科苑大道南三湘海尚寫字樓E座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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