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

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

《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是在由歐盟委員會指導,由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主辦的2018“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峰會”上發布的共識。

2018年9月7日,《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在浙江省寧波市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
  • 發布時間:2018年9月7日
  • 發布地點:浙江省寧波市
  • 發布機構: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等
正式發布,主要內容,

正式發布

2018年9月7日,由歐盟委員會指導,由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主辦的2018“中歐綠色和智慧城市峰會”在浙江省寧波市舉辦。峰會現場,中歐雙方城市與企業代表總結了在香港、深圳、寧波舉辦的三屆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峰會的經驗,展望了未來的合作前景,發布了《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寧波共識》。

主要內容

《寧波共識》指出,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合作強調以人為本,將針對歐盟各有關參與城市、中國各類型城市與園區、小鎮,推動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與合作模式,為參與城市與企業帶來效率提升和綠色低碳效應,為當地市民帶來生活品質的改進。
根據《寧波共識》,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法國展望與創新基金會是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峰會及系列活動的聯合發起機構,未來將吸引更多的夥伴機構共同參與,協同建設創新、開放、共享的平台。
合作各方將創造條件,探索建設中歐綠色和智慧示範城市、示範小鎮、示範社區,不斷推廣優秀實踐和成功經驗,擴大合作成果;將以中歐綠色智慧城市峰會為平台,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技術和智慧技術的合作交流。特別重視新型生態環保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慧和雲計算技術的交流與合作;將探索通過項目規劃、人才培訓、專業諮詢、吸引投資、設立基金平台等方式,推動項目落地;將推動中歐建立合作聯絡的協調機構、開發用於項目交流的網路平台,制定3年及更遠期的行動計畫,形成交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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