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英文名稱Middle East Foundation for Peace and Development(MEFPD),2015年10月註冊成立,是一家旨在推動中東和平發展而設立的、將擁有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的、全球性的大型國際民間組織,其戰略發展目標為匯集全球力量、整合國際資源,共同推進中東和平與發展。
會議展覽、國際交流、課題研究、研討培訓、國際援助是基金會目前的主要工作項目。交流項目指通過舉辦國際論壇、研討會和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交流合作;同時也支持國際民間組織,參與中東問題研討和交流。國際援助項目是為推進中東和平而開展教育、醫療、文化、家園重建等領域的公益活動。課題研究項目是通過與全球各國的中東專家學者合作,開展有關中東問題的專題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
- 外文名:Middle East Foundation for Peace and Development (MEFPD)
一、基本概述,二、背景意義,三、項目介紹,四、獎項介紹,五、戰略布局,六、部門職能,新聞報導,
一、基本概述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英文名稱Middle East Foundation for Peace and Development(MEFPD),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於2015年10月註冊成立,是一家旨在推動中東和平發展而設立的、將擁有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的、全球性的大型國際民間組織,其戰略發展目標為匯集全球力量、整合國際資源,共同推進中東和平與發展。
會議展覽、國際交流、課題研究、研討培訓、國際援助是基金會目前的主要工作項目。交流項目指通過舉辦國際論壇、研討會和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交流合作;同時也支持國際民間組織,參與中東問題研討和交流。國際援助項目是為推進中東和平而開展教育、醫療、文化、家園重建等領域的公益活動。課題研究項目是通過與全球各國的中東專家學者合作,開展有關中東問題的專題研究。
基金會擁有一支專業的國際工作團隊;擁有一支有實力的國際企業家團隊;擁有一支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團隊,並與全球各國諸多學研機構及知名學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動合作關係。
基金會名譽理事長擬由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博士擔任,擬由以色列前總統西蒙·佩雷斯、埃及前總理埃薩姆·謝拉夫、約旦親王哈桑·本·塔拉勒、伊朗前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等出任名譽副理事長,中國阿拉伯交流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秦勇出任基金會秘書長,同時聘請熱心公益事業、願為中東和平發展事業貢獻力量的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理事或榮譽職務。
二、背景意義
首先,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可謂應運而生、恰逢其時。今天,中東地區正處在一個真實的“變革世界”,中東和平與安全形勢呈現出更加複雜的發展態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衝突,敘利亞的硝煙戰火,葉門、利比亞、伊拉克、土耳其多國的緊張局勢,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崛起與擴張,伊斯蘭教兩大教派遜尼派和什葉派的衝突,時刻提醒著我們實現中東地區的長治久安依然長路漫漫。在上述背景下,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的成立為討論構建中東和平與安全新秩序提供了重要平台,順應求和平謀發展的時代潮流。
其次,基金會為中東地區的和平與安全事業帶來更多正能量。長期以來,如何實現中東孜孜以求的安全企盼,中國在思考,世界也在思考。當前,包括美國等國家主導的中東和平會議已經進行多年,中國政府也在積極開展工作。2013年5月,中國同期邀請巴勒斯坦總統阿巴斯和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訪華,表明中國一直在積極推動中東和平進程。“眾人拾柴火焰高”,在匯聚和平力量方面有積極作用的機制應多多益善。作為非政府組織的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將圍繞“和平、發展”這一主題展開熱烈討論,為中東和平與安全獻計獻策。在各方理念的交匯與碰撞中,綜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共識將會得到凝聚,維護安全的新思路、新理念、新建議將會不斷湧現。
第三,基金會由中國民間倡導成立,雖然為非政府組織,但也體現中國對中東和平發展的貢獻和擔當。古往今來,中國都是一個崇尚和平的國家,追求和平是中華民族融入血液的內在精神。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負責任大國,中國長期以來為促進中東地區和平安全和繁榮發展發揮著積極和建設性作用。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雖然為非政府國際民間外交機構,但也體現了中國為中東和平發展作出更多貢獻的承諾。隨著中國的發展壯大,國際社會對中國的政策走向更加關注,希望更多聽到來自中國的聲音。基金會也將成為讓國際社會深入了解中國和平理念的一個視窗,推動中國和世界各國在和平發展、共同安全的道路上攜手前行。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是一個全新的戰略性平台。儘管起步較晚,但開局良好、前景廣闊。相信在聯合國以及世界各國的共同關心和支持下,基金會將越辦越好,為中東和平與發展這個古老命題的解答找到新的鑰匙。
三、項目介紹
(一)會議活動
第一、“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年會
每年定期定址舉辦,主要討論加強世界各國關於中東和平發展等領域的合作:回顧基金會行動計畫執行情況;研商國際共同關心的其他事務。
第二、“中東和平論壇”及各種框架內會議活動
中東和平論壇,英文名稱為MiddleEastPeaceForum(MEPF),創建於2013年6月,是一個非政府非盈利性高級別中東和平與安全國際論壇組織。論壇由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聯合有關國家共同主辦,旨在強化中國對中東事務及中東和平進程的積極參與的地位和作用,旨在為國際戰略家和智庫領導人提供探討中東和平與安全問題、尋求建設性解決方案的平台。
根據論壇工作需要,也根據中東局勢發展,將不定期舉辦中東和平論壇各種框架會議活動。
第三、設立“中東和平日”並舉辦紀念大會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倡導設立“中東和平日”並舉辦紀念大會,號召中東國家和人民在這一天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停止暴力衝突,實現24小時停火。今後每年定期舉辦紀念大會,定期舉辦中東和平日紀念慶祝活動。
第四、“和平之友”對話會
在全球範圍內的國家和地區不定期舉辦“和平之友”對話會,側重增進世界各國與中東動盪戰亂國家社會各界特別是人民間的相互溝通、理解和友好感情。
(二)重大項目
“和平之友”項目是基金會的品牌項目,主要調動國際力量面向中東動盪戰亂地區和國家,開展惠民、研修及種植橄欖園等三個方面的工作。惠民項目主要以醫療、教育、職業培訓、家園重建為主;研修項目以新媒體、電子商務、現代農業等為重點領域,與國際重點院校合作舉辦;建立“和平之友”橄欖園,邀請國際政要及友好人士種植橄欖樹,傳遞愛與和平。
基金會將繼續圍繞辦會宗旨,回響聯合國關於共同實現千年發展目標的號召,為促進世界各國與中東地區和國家的相互了解和民間友好,促進中東和平與發展不懈努力!
(三)研討培訓
第一,成立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智庫研究院。研究院是基金會重要的智力支持機構。組織起草並發表與基金會業務相關的政治及經濟預測;負責為基金會年會、論壇、研討會及其它專題會議提供智力資源;為會員和其它合作方提供中東和平發展培訓;負責建立中東地區乃至全球範圍內工作網路及信息交流中心。
第二,編輯出版《中東研究通訊》雜誌,擴大對中東問題的研究和認識,力爭辦成中國及國際上研究中東問題的最權威刊物之一。
四、獎項介紹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設立“中東和平使者”(個人獎)、“中東和平之友”(機構獎),用來獎勵為促進中東和平與發展的機構和個人。初步定於每兩年評獎一次,並在全球範圍內的國家和地區舉辦頒獎典禮。
“中東和平使者”、“中東和平之友”是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最高榮譽獎,是對中東和平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各界和平人士、傑出企業家及各類和平機構的最高獎項。作為對中東和平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人物和機構的最高獎項,“中東和平使者”、“中東和平之友”不僅是對獲獎者貢獻的嘉獎,更是對他們促進中東和平發展這一遠見卓識的肯定。
五、戰略布局
為了實現“匯集全球力量、整合國際資源、共同推進中東和平發展”這一戰略發展目標,基金會將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戰略布局,設立分會或辦事處,並且逐步建立起全球性的中東智庫專家網路。
1、美國
設立紐約辦事處,對接和建設聯合國的中東資源。
設立華盛頓辦事處,對接和建設美國的中東資源。
2、俄羅斯
設立俄羅斯辦事處,對接和建設俄羅斯的中東資源。
3、英國
設立英國辦事處,對接和建設英國的中東資源。
4、比利時
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設立歐盟分會,對接和建設歐盟及有關成員國的中東資源。
5、法國
設立法國辦事處,對接和建設法國的中東資源。
6、埃及
在埃及首都開羅設立埃及分會,對接和建設阿拉伯國家聯盟和埃及的中東資源。
7、阿聯
在杜拜設立阿聯辦事處,對接阿聯及海灣六國的中東資源。
8、以色列
在以色列耶路撒冷設立以色列辦事處,對接以色列的中東資源。
9、伊朗
在伊朗首都德黑蘭設立伊朗辦事處,對接伊朗的中東資源。
10、土耳其
在土耳其首都安卡拉設立土耳其辦事處,對接土耳其的中東資源。
11、日本
設立日本辦事處,對接和建設日本的中東資源。
12、韓國
設立韓國辦事處,對接和建設韓國的中東資源。
13、印度尼西亞
在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設立東協分會,對接和建設東協及各成員國的中東資源。
14、衣索比亞
在衣索比亞首都亞的斯亞貝巴設立非盟分會,對接和建設非盟及各成員國的中東資源。
六、部門職能
(一)理事長職能:
1、理事長領導基金會的全面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3、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4、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檔案。
5、審批限額以上及預算外的開支,檢查財務收支情況。
6、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秘書長職能:
1、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章程》規定行使權力,並經理事長授權審批基金會財務收支工作。
2、主持基金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決定。
3、參與基金會重大事項的決策。
4、協助理事長對基金會進行管理。
5、組織起草需提交理事會議和常務理事會的各項工作計畫、方案、制度和工作總結。
6、根據《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組織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
7、籌備召開理事會的各項工作。
8、完成理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副秘書長職能:
1、協助秘書長工作。
2、做好基金運作和項目開發實施工作。
3、做好為理事會會議、常務理事會和年度工作報告提供分管工作的情況素材工作。
4、完成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金管理部職能:
1、負責財務管理、基金運作和安全增值工作;
2、負責編制年度預算、決算及其實施;
3、負責對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核算、檢查與監督;
4、負責財政、金融信息和市場情況的調研,為基金安全增值提供決策參考;
5、根據監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6、負責接收捐贈和專項基金的使用工作,建立完整的捐贈和資金使用檔案,使每一項資金的捐贈與使用都有案可查。定期向捐資人提供協定執行情況,實行透明管理,讓捐贈人滿意放心。
(五)辦公室職能:
1、負責文電處理、檔案管理;
2、承擔理事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
3、負責日常接待諮詢工作;
4、各類證書、紀念品的製作及發放工作;
5、負責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6、負責綜合協調日常事務性工作;
7、辦理理事、監事人選的增補和協調事宜;
8、制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培訓計畫和組織實施。
9、負責網站內容信息的蒐集、整理,內容包括重大事務、外事活動、訪問考察活動、訪華團考察活動、重要出訪活動等信息;
10、及時對各部門提供的信息,進行統一分類、整理、匯總成發布稿件並按照程式審批後發布。對於登錄信息,要及時存檔備查;
11、應按照規定及時對基金會網站進行管理、維護與更新,保證信息及時性、通達性、有效性。有關設備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12、負責對伺服器和網站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13、其他臨時性工作。
(六)項目管理部職能:
1、負責項目開發和實施工作;
2、負責基金會對國內外的宣傳工作,各類宣傳用品的製作和發放;
3、負責外事活動的協調工作;
4、負責合作協定的洽談和跟蹤辦理;
5、負責項目大事記編篡工作;
6、加強項目信息收集和資料積累,完善基金會工作檔案;
7、募資工作。
(七)戰略研究部職能
1、負責基金會中、長期發展戰略和項目規劃
2、負責開展對國際民間組織的調研工作
3、負責撰寫工作計畫和年度報告
4、負責國內外信息收集
5、編輯出版基金會研究成果文集。
新聞報導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參加“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國際日”招待會
2015年11月30日晚,受中國阿拉伯交流協會和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秘書長秦勇的委託,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黃世鵬、副秘書長王國禮、理事李國霞等應邀參加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和阿拉伯駐華使節委員會在京舉辦的紀念“聲援巴勒斯坦人民國際日”暨“中阿友好日”招待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艾力更·依明巴海,阿拉伯駐華使節委員會主席、阿曼駐華大使阿卜杜拉·薩阿迪、巴勒斯坦駐華使館臨時代辦及中阿各界代表約120人出席招待會。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呼籲國際社會必須通過多方努力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帶去迫切需要的和平,儘快重新啟動和推進中東和平進程。
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參加阿聯國慶四十四周年招待會
2015年12月9日晚,受中國阿拉伯交流協會、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的委託,中東和平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王國禮、中國阿拉伯交流協會副秘書長張貞虎參加阿聯成立44周年國慶招待會。
阿聯駐華大使歐麥爾·白伊塔爾,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張明,阿拉伯駐華使團團長、阿曼駐華大使阿卜杜拉·薩阿迪、亞投行行長金立群等參加國慶招待會。
1972年12月2日,阿聯宣告成立,由阿布達比、杜拜、沙迦、阿基曼、富吉拉、拉斯海馬和烏姆蓋萬等組成聯邦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