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關係(中國與日本之間的國家關係)

中日關係(中國與日本之間的國家關係)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中日關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之間的國家關係。中日是重要近鄰。2018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0周年,中日關係發展面臨重要機遇。

1972年9月29日,雙方簽署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實現邦交正常化。1978年8月12日,雙方於北京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雙方於日本東京互換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此後,雙方先後於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

邦交正常化以來,中日關係總體不斷發展,各領域友好交流和務實合作日益深化,給兩國和兩國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也有利於維護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基本介紹

歷史發展,古代,現代,政治關係,近年雙邊高層交往,經貿關係,中日貿易,日本對華投資,日本對華資金合作,文化交流與合作,科技交流與合作,軍事交流與合作,

歷史發展

古代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對於中國文化,日本一直奉行“拿來主義”,中國也毫不慳吝。
735年4月26日,日本遣唐使吉備真備(695~775年)向日本朝廷進獻從中國帶回的“大禮包”。《續日本紀》這樣記載:“獻唐禮一百卅卷、太衍歷經一卷、太衍歷立成十二卷、測影鐵尺一枚、銅律管一部、鐵如、方響、寫律管聲十二條、《樂書要錄》十卷,弦纏漆角弓一張、馬上飲水漆角弓一張、露面漆四節角弓一張、射甲箭廿只、平射箭十隻。”吉備真備蒐集日本急需的書籍、文物、武器等,並打包回國,實屬罕見。而他對日本最大的貢獻,是參照漢字偏旁,創製了片假名,並與另一位留學生大和長岡共同修訂二十四條律令。
一千多年前,大唐與扶桑遠隔滄海,造船與航海技術低下,鑒真在雙目失明的情況下,歷盡艱辛東渡日本。鑒真和尚的精神,備受稱道。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說,由於鑒真東渡,日本和中國的文化聯繫至今堅固,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趙朴初贊曰:“當年身入驚濤去”、“兄與弟,倍相愛”。

現代

鄧小平訪日期間,視察了新日本制鐵的君津制鐵所和松下電器產業(現在的松下)的電視機工廠。他對松下創始人松下幸之助表示:“希望你們提供合作。我們想做同樣的事情。”松下爽快地答應道:“鄰居變強大是好事。”福田康夫感慨道:請求合作的鄧小平胸懷寬廣,答應合作的日本經營者們也很大方。
十年前的“5·12”大地震發生後,日本以“搶跑”速度實施救援,日本去了60個人(救援)並提供了5億日元的緊急援助。
3.65萬億日元(約2551億人民幣),這是自1979年以來日本對華援助總額。而ODA援建或部分支持項目的名單,很長——京秦鐵路電氣化改造、北京首都機場、上海寶鋼、武漢長江第二大橋、安徽黃山仙源鎮河道整治工程、黑龍江省防止焚燒秸稈改善空氣項目……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作出表態:“日本對華官方資金合作在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日本也從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1978年,中日兩國老一輩領導人締結和平友好條約,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兩國持久和平友好大方向,為雙方開展互利合作、謀求共同發展以及妥善處理歷史、台灣等敏感問題提供了堅實遵循和保障。
現在,中國已成日本最大的貿易夥伴,日本則是中國第二大貿易對象國和最大的外資來源國,兩國間貿易額達3000多億美元,2017年人員往來超過1000萬人次。在經濟全球化的語境下,日貨中有國貨,國貨中也有日貨。
2018年5月,中日雙方簽署《關於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的備忘錄》,同意設立跨部門的“推進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工作機制”。10月26日,中日兩國舉辦“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論壇”,兩國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之間簽署了50餘項合作協定,金額超過180億美元,成為中日務實合作的新支柱。

政治關係

中日是重要近鄰。1972年9月29日,雙方簽署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實現邦交正常化。1978年8月12日,雙方於北京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雙方於日本東京互換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此後,雙方先後於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發表《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和《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上述四個政治檔案構成中日關係的政治基礎。
邦交正常化以來,中日關係總體不斷發展,各領域友好交流和務實合作日益深化,給兩國和兩國人民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也有利於維護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

近年雙邊高層交往

2014年11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應約會見來華出席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二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5年4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印尼亞非領導人會議期間應約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5年5月2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日本各界3000人訪華團同中方共同舉行的中日友好交流大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2015年11月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中日韓領導人會議期間,應約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舉行會晤。
2016年7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蒙古亞歐首腦會議期間應約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6年9月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應約會見來華出席二十國集團(G20)杭州峰會的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7年5月16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見率團來華出席“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的自民黨幹事長二階俊博。
2017年7月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二十國集團(G20)漢堡峰會期間,應約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舉行會晤。
2017年11月1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第二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7年11月1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東亞合作領導人系列會議期間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8年5月8日至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赴日出席第七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並正式訪問日本。
2018年9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出席第四屆東方經濟論壇期間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2018年10月25日至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國家主席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分別同其舉行會見、會談。
2018年11月3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二十國集團(G20)布宜諾斯艾利斯峰會期間會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經貿關係

中日貿易

日本是中國主要貿易夥伴。截至2003年,日本連續11年為中國第一大貿易夥伴,目前是中國第四大貿易夥伴(次於美國、歐盟、東協)和第二大貿易夥伴國(次於美國)。據日方統計,自2007年開始,中國一直是日本最大貿易夥伴國。
2017年中日貿易總額3029.9億美元,較去年增長10.1%,其中中國出口額1373.3億美元,較去年增長6.1%,進口額1656.5億美元,較去年增長13.7%。

日本對華投資

日本是中國第三大外資來源地,中國是日本第二對外投資對象國。截至2017年底,日本累計對華投資額1081.8億美元,在中國利用外資國別中排名第一。2017年,我對日本非金融類直接投資額為2.54億美元,與上年基本持平。截至2017年底,中國對日直接投資存量為34.8億美元。

日本對華資金合作

1、日元貸款
中國從1979年開始使用日元貸款。經雙方商定,2008年前結束對華日元貸款。2007年12月,兩國外長簽署日本對華最後一批日元貸款換文。日本政府累計向中國政府承諾提供日元貸款約33164.86億日元,用於255個項目的建設。截至2015年底,中國利用日元貸款協定金額30499億日元,累計提款26886億日元,已償還本息20688億日元。
2、無償援助
截至2011年底,中國累計接受日本無償援助1423.45億日元,用於148個項目建設,涉及環保、教育、扶貧、醫療等領域。根據2005年中日雙方達成的協定,日本對華提供日元貸款和大規模無償援助已經於2008年基本結束。從2019年起,日方將不再向我提供新援助項目,預計所有項目結束時間為2022年3月。

文化交流與合作

新中國成立後,中日兩國一直保持民間文化交流。主要形式有文藝演出、藝術和文物展覽、學術和人員往來等。其中,1972年上海舞劇院訪日演出等一系列重要文化交流活動為中日邦交正常化做出了積極貢獻。
1979年12月,兩國簽署《中日文化交流協定》,確定了發展兩國文化、教育、學術、體育等方面交流的目標。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日文化交流與合作全面發展,呈現出官民並舉和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局面,其範圍之廣、規模之大、數量之多、活動之頻繁、內容之豐富,在與中國有文化交流的國家當中處於領先地位。中日文化交流呈現以下特點:一是共同文化淵源深厚,文物、書法、詩歌、水墨畫、戲劇(京劇、歌舞伎)等傳統東方文化的交流獨樹一幟。二是民間交流占據主體。據統計,目前民間文化交流約占文化交流總量的95%以上。
近年來,雙方在商業展演、音樂影視、動漫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蓬勃發展。目前,日本已成為中國最重要的文化貿易夥伴之一。
2017年,中日雙邊人員往來1066.3萬人次,較去年增長20.8%。其中中國赴日本公民798萬人次,較去年增長28%;日本來華人員268.2萬人次,較去年增長3%。兩國目前共締結友好城市253對。

科技交流與合作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後,雙方於1980年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建立起政府間科技合作關係。此後,兩國的科技交流與合作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官民並舉的局面。特別是在套用技術合作方面成績顯著,為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科技進步起到了積極作用。
現在中日政府間的科技合作主要包括:根據《中日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開展的合作,在政府科技合作協定框架下兩國政府部門的對口合作(包括部門間簽署的合作協定等),通過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渠道的技術合作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等。1994年雙方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環境保護合作協定》。2007年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氣候變化科學技術合作的聯合聲明》。2018年雙方在北京簽署了《關於建立中日創新合作機制的備忘錄》,雙方同意在中日經濟高層對話框架下,建立跨部門的“中日創新合作機制”,促進包括產業領域在內的創新領域及智慧財產權等具體合作。
此外,雙方許多部門、地方、研究院所、大學都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對促進兩國科研人員的交流、開展合作研究等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軍事交流與合作

中日兩國於1974年互設武官處,70年代末開始軍事交流,關係發展良好。1989年後兩國軍事交流一度中斷。1995年日本防衛廳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訪華,中日軍方高層交往得以恢復。1998年實現國防部長互訪。2000年實現兩軍總參謀長互訪。2007年11月,中國軍艦在二戰後首次訪日。1997年至2011年,中日防務部門舉行了9次安全磋商。中日雙方還在防衛醫學、院校和學術研究等領域開展交流。2008年5月胡錦濤主席訪日時,雙方同意加強防務交流。2018年6月8日,中日防務部門海空聯絡機制正式啟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