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東海中間線

中日東海中間線

所謂“中日東海中間線”,是指日本要求採用陸地間等距離中間線來劃分中日兩國之間的東海大陸架。中國政府對此不予承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日東海中間線
  • 外文名:The east China sea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the middle line
  • 實質:日本要求採用陸地間等距離
  • 簡介:日方單方面提出來的
簡介,爭議焦點,歷史,油氣開採,共同開發,爭議,

簡介

中日東海中間線
所謂“中日東海中間線”是日方單方面提出來的,依據中間線原則劃分東海中日專屬經濟區的界線。中國對此沒有接受,中國不接受以“中間線”為前提來討論共同開發。
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中國歷來主張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以沖繩海槽劃分兩國專屬經濟區;而日方則堅持根據1982年公布的《聯合國海洋公約》,按中間線原則劃分。
中日圍繞東海油氣田開發問題已進行多次磋商,但在如何界定可能進行的共同開發的海域方面,雙方依然分歧嚴重。日方在磋商中要求以跨所謂“中間線”的廣闊海域為對象進行共同開發,而中方則堅持將共同開發限定在雙方有爭議海域。

爭議焦點

中日東海中間線
根據《聖地亞哥宣言》的內容規定,由領土向外延伸200海里之內,屬於所有國家的排他性經濟區(經濟專屬海域),1960年之後的《國際海洋法條約》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也是如是規定。但中日之間的海域寬度並不足400海里,最寬處也只有360海里,中日雙方的專屬經濟區互相交疊,所以無法完全兌現這一規定。
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如果各自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出現的重疊區域需涉及的沿海國家通過談判解決。
日本觀點
日本以200海里經濟專屬區的概念以及舊“大陸架條約”第6條的規定,認為兩國在劃定距離不足400海里的經濟專屬區分界線時,要以雙方等距離的中心線進行劃分,這便是日方所強調的“中間線”原則。
中國觀點
中方根據國際《海洋法條約》第76條和77條,主張大陸架延伸理論,認為按中琉海溝(沖繩海溝)來為兩國專屬經濟區分界更符合國際法規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2500米深度是切斷大陸架的標準,而中琉海溝深度達2940米,完全符合此規定。
中國主張應該按照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因為東海大陸架是中國大陸水下的自然延伸,因此中琉界溝才是中日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

歷史

中日東海中間線
日本早在1982年開始,曾數次向中國方面提出中日東海中間線,希望正式界定兩國的海洋經濟專屬區分界線。中方一直不認同日方的說法,但當時因為鄧小平訪日的成功,兩國關係正在進入全面發展期,日方對華的大量無償援助和低息貸款正在源源不斷的進入中國,兩國的政治、經貿關係正處於後來被稱之為“日中蜜月期”的良好發展階段,為不使這種關係遭到阻礙和破壞,中方選擇了迴避的態度,在此問題上未給日方明確的答覆,就連釣魚島也採用了“擱置原則”,而日本政府的理解是“中方默認了中間線原則”,這就為日後兩國在東海劃界問題上產生的糾紛埋下了根源。

油氣開採

共同開發

2008年6月1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表示:中日兩國就東海油氣田問題達成原則共識,除在東海選擇一個區塊進行共同開發外,日本企業還將依據中國法律參與合作開發春曉油氣田

爭議

2005年3月28日,中日局長級會談首次舉行,但在雙方基本立場沒有任何變化的前題下,會談依然沒能取得任何進展。2005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公布其調查結果,認定中方“春曉”和“斷橋”兩個油氣田與“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海底油氣資源相連線,並藉以“吸管效應”為由,認為中方油氣田將會吸走本屬於日方的油氣資源。
2013年7月3日,日本共同社報導稱,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透露,已確認中國正在東海“中日中間線”附近中方一側建設疑似用於開發新油氣田的開採設施。他表示“已通過外交途徑表示了嚴重關切”。中國外交部表示中方不會接受以“中間線”為前提討論共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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