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麻雀規則由香港人關兆豪創建,創建者認為其“不僅適合競技比賽,也適合家庭娛樂”。該種麻將規則普及範圍較小,只流行於部分棋牌愛好者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庸麻雀
- 外文名:Zung Jung Mahjong
- 人數:4人
- 牌數:136張或144張
- 計分方式:複合加算式
基本規則,得分授受法,“中庸”和種列表,1.0 門斷平類,2.0 清一色類,3.0 字牌類,4.0 刻槓類,5.0 一色同順類,6.0 三色類,7.0 連續類,8.0 么九類,9.0 偶然類,10.0 特殊和牌形,中庸麻雀的規則細則,“和牌形”的定義,自由排列和牌牌面,輪莊,王牌,截和,暗槓明示檢查,“十三麼”無特權,搶槓當做銃和,精算版“跟張免責規條”,
基本規則
1、只有和出的牌才計分,和牌者向其他三家按“得分授受法”收取應得的分數。
2、下列 “中庸(v3.3)”的44個“和種”(別稱“番種”)。和牌的手牌符合和種的指定條件,便可獲取和種的指定分數。和牌不加底分,只算和種分數合計作為手牌的得分。
和種按“種類”及“系列”列出。和種的編號內,第一個數字表示和種的種類,第二個數字表示和種屬該種類內的那一個系列。例如3.3表示“字牌類”的“四喜系列”。
3、複合加算規則:手牌符合多個和種的指定條件時,基本上是把手牌里所有和種的分數加起來,作為手牌的得分。但一手牌中,同一系列的和種只能算一個。(3.1的番牌屬例外,有番的字牌刻子有兩個以上,則每個刻子加算10分。) 不同系列的和種,即使是必然同時發生的,也一律全部加算。例如“四暗刻”的牌,必定加算“門前清”及“對對和”,起碼可得 125+5+30=160分。
4、關於“起和”限制:“中庸”的標準規則不設起和限制,手牌只需要符合了“和牌形”便可以和牌,即使沒有任何和種的“基本和牌形”(稱為“雞和”)也可以和牌,和了作1分計。(有官方變法,以5分為起和限制,“雞和”不準和牌,當作“錯和”處理。)
5、滿貫:320分為“滿貫”。若手牌內多個和種的分數合計有320分以上,稱為“數滿貫”,只作320分計。但若和出一個320分以上的大牌和種,稱為“役滿貫”(俗稱“例牌”),可計手牌內最高分的一個和種。(注意此情形下只可計一個和種。)
得分授受法
1、固定收入原則:和牌者的總收入,是單由手牌里的和種分數合計來決定,無論是“自摸”或是“銃和”,總收入都是固定不變。(不會因為幸運自摸而多得分。)這兒的“得分授受法”,是指定這固定得分由其他三家按什麼比率來攤付。
2、採用“中庸競技制”,和牌者的總收入總是為手牌和種分數的3倍。
3、自摸各家分付:自摸和牌時,沒有“銃家”。沒有銃家的情形下,和牌者的得分由其他三家平均攤付,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
4、出銃包付大牌:銃和時,一般是由出銃者作為“銃家”(例外情形下述)。定25分為標準分數,和種分數合計為25分以下的小牌,由三家平均攤付(不論銃家),各家支付手牌和種分數的1倍。25分以上的大牌,各家先付25分,然後由銃家包付餘數。例如和出70分的牌,則非銃家的兩家各付25分,銃家包付其餘的160分,和牌者總共收取210分(70分的3倍)。
5、跟張免責規條:銃和時,如果由和牌者上一次打出牌起計(包括該張),至出銃之前,曾有人打出過跟出銃牌同樣的一張牌,則出銃者可以免負“銃家”的責任。如果是和牌者上一張打出該張牌,則當作沒有銃家(即各家分付);否則當作該巡內(和牌者上一次打牌後)最先打出該張牌的一家為銃家。
“中庸”和種列表
牌例中“一”、“二”、“三”等表示萬子牌,“Ⅰ”、“Ⅱ”、“Ⅲ”等表示條(索)子牌、“①”、“②”、“③”等表示餅(筒)子牌。
1.0 門斷平類
1.1 平和:5分
手牌有四個順子,沒有刻/槓。
(不論雀頭或聽牌形,以字牌做雀頭或聽單面均可算平和。)
(不論雀頭或聽牌形,以字牌做雀頭或聽單面均可算平和。)
1.2門前清:5分
基本和牌形的手牌,和牌之前沒有上牌﹑碰牌﹑或開明槓。不論是自摸和或銃和均可。
(暗槓不影響門前清,但開了明槓便不算門前清。)
(暗槓不影響門前清,但開了明槓便不算門前清。)
1.3 斷么九:5分
手牌全由中張數牌(2至8)組成,沒有么九﹑字牌。
2.0 清一色類
2.1.1 混一色:40分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加上字牌組成。
2.1.2清一色:80分
手牌全由一色的數牌組成。
2.2 九蓮寶燈:480分
別稱“九子連環”。聽九面的牌。必須是清一色的牌,手上有“1112345678999”,再加和出的一張。
3.0 字牌類
3.1 番牌:每組10分
門風(自風)或三元牌的刻/槓。
注意:“中庸”不計場風(圈風)。
注意:“中庸”不計場風(圈風)。
3.2.1 小三元:40分
有兩個刻/槓的三元牌,再加上一對三元牌做雀頭。
例:白白白 中中中 發發(雀頭)
(必加計三元牌兩刻,故起碼有40+10+10=60分。)
例:白白白 中中中 發發(雀頭)
(必加計三元牌兩刻,故起碼有40+10+10=60分。)
3.2.2 大三元:130分
有三個刻/槓的三元牌。
例:中中中 發發發 白白白
例:中中中 發發發 白白白
(必加計三元牌三刻,故起碼有130+10+10+10=160分。)
3.3.1 小三風:30分
有兩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雀頭。
例:西西西 北北北 東東(雀頭)
例:西西西 北北北 東東(雀頭)
3.3.2 大三風:120分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
例:東東東 南南南 北北北
例:東東東 南南南 北北北
3.3.3 小四喜:320分
有三個刻/槓的風牌,再加上一對風牌做雀頭。
例:東東東 西西西 北北北 南南(雀頭)
例:東東東 西西西 北北北 南南(雀頭)
3.3.4 大四喜:400分
有四個刻/槓的風牌。
例:東東東 南南南 西西西 北北北
例:東東東 南南南 西西西 北北北
3.4 字一色:320分
手牌全由字牌組成。
4.0 刻槓類
4.1 對對和(又名大對子、碰碰和):30分
手牌有四個刻/槓,沒有順子。
4.2.1 兩暗刻:5分
手牌有兩個暗刻/暗槓。
4.2.2 三暗刻:30分
手牌有三個暗刻/暗槓。
4.2.3 四暗刻:125分
手牌有四個暗刻/暗槓。俗稱“刻刻和”。
(必加計門前清和對對和,故起碼有125+5+30=160分。)
4.3.1 一槓:5分
手牌有一個槓。(不論明槓/暗槓,以下亦同。)
4.3.2 兩槓:20分
手牌有兩個槓。
4.3.3 三槓:120分
手牌有三個槓。
4.3.4 四槓:480分
手牌有四個槓。別稱“十八羅漢”或“槓槓和”。
5.0 一色同順類
像孿生兄弟般,同色同數﹑完全相同的順子。
5.1.1一般高:10分
兩個完全相同的順子。
例:③④⑤ ③④⑤
例:③④⑤ ③④⑤
5.1.2 兩般高:60分
兩組一般高。別稱“大七對”,但不須要門前清,可以吃牌。
例:③④⑤ ③④⑤ 七八九 七八九
例:③④⑤ ③④⑤ 七八九 七八九
5.1.3 一色三同順:120分
三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太般高”。
例: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例: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5.1.4 一色四同順:480分
四個完全相同的順子。別稱“四海一家”。
例: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例: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③④⑤
6.0 三色類
三色同數的三組牌。《中庸》里的三色類和種,顧名思義是必須三色齊備,只有兩色的不加分。
6.1 三色同順(三色三同順):35分
三色同數的三個順子。別稱“三相逢”或“三姐妹”。
例:③④⑤ ⅢⅣⅤ 三四五
例:③④⑤ ⅢⅣⅤ 三四五
6.2.1 三色小同刻:30分
三色同數的兩個刻/槓,加一對做雀頭。
例:④④④ 四四四 ⅣⅣ(雀頭)
例:④④④ 四四四 ⅣⅣ(雀頭)
6.2.2 三色同刻:120分
三色同數的三個刻/槓。別稱“三結義”或“兄弟碰”。
例:④④④ 四四四 ⅣⅣⅣ
例:④④④ 四四四 ⅣⅣⅣ
7.0 連續類
同一色內數字連續的三組或四組牌。
7.1 一氣通貫:40分
別稱“清龍”。同一色的“123”、“456”及“789”的三個順子。
(必須是上述的三個順子的形才能算。)
例:一二三 四五六 七八九
(必須是上述的三個順子的形才能算。)
例:一二三 四五六 七八九
7.2.1 三連刻:100分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三個刻/槓。別稱“姊妹碰”。
例:四四四 五五五 六六六
例:四四四 五五五 六六六
7.2.2 四連刻:200分
同一色的數字連續的四個刻/槓。
例:四四四 五五五 六六六 七七七
例:四四四 五五五 六六六 七七七
8.0 么九類
8.1.1 混全帶麼:40分
每一組牌及雀頭均帶有么九或字牌。
例:ⅠⅠⅠ 一二三 ⑦⑧⑨ 中中中 九九
例:ⅠⅠⅠ 一二三 ⑦⑧⑨ 中中中 九九
8.1.2 純全帶麼:50分
每一組牌及雀頭均帶有么九數牌。
例:ⅠⅡⅢ 一一一 七八九 ⑨⑨⑨ ⅠⅠ
例:ⅠⅡⅢ 一一一 七八九 ⑨⑨⑨ ⅠⅠ
8.1.3 混么九:100分
全由么九加上字牌組成的“對對和”或“七對子”的手牌。(“十三么九”的手牌不算作混么九。)別稱“花么九”或“混老頭”。
例:ⅨⅨⅨ 一一一 西西西 發發發 ①①
例:ⅨⅨⅨ 一一一 西西西 發發發 ①①
8.1.4 清么九:400分
手牌全由么九數牌組成。別稱“清老頭”。
例:ⅠⅠⅠ 九九九 ①①① ⑨⑨⑨ ⅨⅨ
例:ⅠⅠⅠ 九九九 ①①① ⑨⑨⑨ ⅨⅨ
9.0 偶然類
因和牌的時機而幸運加分。
9.1.1 海底撈月:10分
摸“海底牌”(牌牆裡除王牌外的最後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9.1.2 河底撈魚:10分
他家打“河底牌”(摸了海底牌後,最後打的一張牌)時,銃和和牌。
9.2 嶺上開花:10分
別稱“槓上開花”。摸“嶺上牌”(補槓時摸的一張牌)時,自摸和牌。
(如“嶺上牌”同時是“海底牌”,則可兩者兼計。)
(如“嶺上牌”同時是“海底牌”,則可兩者兼計。)
9.3 搶槓:10分
以“搶槓”方式(他家“開小明槓”時,和該開槓的牌)銃和和牌。
9.4.1 天和:155分
東家配牌的14張和出。(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9.4.2 地和:155分
閒家配牌的13張已聽牌,而在東家首張打出的牌和出。東家若開了暗槓,便不算數。
10.0 特殊和牌形
“基本和牌形”(四組加一對雀頭)以外的和牌形。特殊和牌形的手牌不加計“門前清”。
10.1 十三么九(十三麼):160分
十三種么九﹑字牌里,其中一種有一對,另外十二種各一張。
10.2 七對子(七對):30分
手牌由七對牌構成。別稱“小七對”。
例:ⅡⅡ 六六 ①① ⑦⑦ 白白 西西 北北
例:ⅡⅡ 六六 ①① ⑦⑦ 白白 西西 北北
四隻相同的牌,若未開槓,可當作兩對。
七對子的手牌,不能加計任何指定要刻子﹑槓子或順子的和種,但可以加計其他無此要求的和種。
七對子的手牌,不能加計任何指定要刻子﹑槓子或順子的和種,但可以加計其他無此要求的和種。
中庸麻雀的規則細則
“和牌形”的定義
“基礎和牌形”為四組面子(面子指:刻子(三張一樣的牌)、順子(三張花色相同的、數序相連的三張牌。如567萬、789筒等。“891”的組合不認定為順子。)、槓子(四張相同的牌))加上一組對子(兩張相同的牌,又稱雀頭);或者滿足了前章“特殊和牌形”要求的牌型也稱為和牌形。一手牌需要且只需要滿足和牌形即可和牌。
自由排列和牌牌面
如果已和手牌中的暗張(沒有吃、碰、槓的牌)有多種排列組合法,則和牌者可以自由選擇合法的排列方式,並根據自己選擇的排列方式計算手牌分。但不能同時採用不同的排列方式。
輪莊
中庸麻雀實行輪莊制,即不存在有某人連續兩局(或更多局)做莊家的情況。
王牌
在中庸麻雀中,每盤對局皆要在牌牆末預留7墩計14張牌為王牌。這些牌將不再對局中使用。因而,倒數第15張即為海底牌。
截和
中庸麻雀採用截和制,即有兩家以上同時和牌時,按打牌者的下家、對家、上家的優先順序決定。
暗槓明示檢查
開暗槓後,須即刻揭示暗槓的四張牌,以防作弊。
“十三麼”無特權
“十三麼”沒有特權,與其他牌一樣會被截和、不能搶暗槓。
搶槓當做銃和
若有人搶槓和牌,則按照加槓者出銃處理。
精算版“跟張免責規條”
普通版“跟張免責規條”,其實有一些漏洞。其一是在罕有情形,跟張放銃者的銃張的和牌,分數會高於先銃者(先打銃張的人)那張牌的和牌,所以要先銃者負責高於自己打的銃張應包的銃,好像對他不公平。例如銃和的那張是“河底撈魚”,又或者自摸準正九蓮寶燈不和牌,打出後立即和跟張的牌,這情形要三家分付九蓮寶燈的分數,另外兩家會抗議,因為原先自摸和的那張牌不是九蓮寶燈。
下述的精算版“跟張免責規條”,可以解決這問題,但是規則複雜了許多,兼且實際引用的情形很罕見(原本跟張免責規條也很少實際引用),所以未列入正式規則。追求規則完美性的讀者,如果不怕規則複雜,不妨採用。
(1)銃和時,如果由和牌者上一次打出牌起計(包括該張),至放銃之前﹐曾有人打出過跟放銃牌同樣的一張牌﹐則以先打銃張的人(稱“先銃者”)代替放銃者包付。
(2)先銃者包付的和牌分數,為“先銃張如果和牌時的手牌分數”與“實際銃和了的手牌分數”之間的較小者,按通常授受法“出銃包付大牌”規則,只包付超過25分的部份。如果先銃者為和牌者(即自摸卻不和打出),則三家分付包額。
(3)如果實際銃和了的手牌分數較大,先銃者未包付的餘額由後來(實際)放銃者包付。(同樣按照“出銃包付大牌”規則。)
(4)如果有多於一人的先銃者,或多於一張先銃張,則按以上第(3)條同樣道理,順先銃張打出的順序,逐張去計算應包付的分數。
(5)在以上計算里,沒有實際和出的自摸和手牌一律當作不符合“九蓮寶燈”。
例一: 一一一二三四四五六七八九九
東家自摸 九 (準正九蓮寶燈),不和打出 四 ,南家跟 四 ,東家和“九蓮寶燈”。計算東家自摸如果和牌,是“清一色”“門前清”的85分,這85分便三家分付,南家包付餘下的395分,共失395x3+85=1270分。
第二個問題,就是多扉聽牌的問題,因為普通版的“跟張免責規條”,對於跟張筋牌等完全沒有保障。如果是靠銃張來造成“三色同順”等新章和種,那當然應罰包付,但是如果單純是“清/混一色手牌”等,跟張筋牌給人和了後發覺是“過水”,就難免會有不公平之感。
有一個好訊息,就是上述的精算版“跟張免責規條”,已經有足夠規則去處理多扉牌,所以不用再多加規則,只需要把規則的覆蓋面擴闊到多扉牌就成,即是把第(1)條的一句改為“曾有人打出過和牌者聽牌的任何一張牌”即可。問題是,計算上可能會有點複雜,所以舉幾個例子來解釋。
例二: 碰:北北北; 吃:四五六; 暗手:二三 七八九 中中
東家造“混一色”“一氣通貫”,聽一四。南家打四過水,和了北家打的一。計算南家的四如果和了只計“混一色”40分,由南家包付,按“出銃包付大牌”規則首25分三家分付,南家包付超過25分的15分的部份。然後計算北家出銃的實際和牌,“混一色”“一氣通貫”計80分,南家已包了其中40分,剩下的40分由北家全數包付。結果北家共付145分,南家70分,西家25分。
例三: 吃:ⅦⅧⅨ;吃:七八九; 暗手:⑦⑧⑨ ⅡⅢ 一一
東家已確定“789三色同順”,聽 ⅠⅣ 求“純全帶麼”。東家自摸 Ⅳ ,不和打出。南家跟張 Ⅳ 過水。西家打 Ⅰ ,東家竟大意走雞。北家河底打 Ⅳ ,東家和了。先計東家如果和了自摸那張,為“三色同順”“平和”計40分,這40分三家分付。到南家的 Ⅳ ,如果和了便同是40分,東家已包(三家分付),南家免責。輪到西家的 Ⅰ ,如果和了便是“純全帶麼”“三色同順”“平和”的90分,但是因為實際和牌只是“三色同順”“平和”“河底撈魚”的50分,所以西家只包50分牌,其中40分先前已有人包,所以西家只包餘下的10分。最後到北家,實際和牌的50分已被西家包清,所以免責。結果西家付70分,南北兩家各付40分。
最後順帶提一點,如果使用全銃制(或是“中庸出銃制”)的授受法,建議採用上述的精算版“跟張免責規條”來覆蓋多扉牌。(當然先銃者要包付的,是他應負責的全部分數,沒有了首25分由三家分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