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黃圃鎮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據《中山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現公布中山市黃圃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鎮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鎮政府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概述


《規定》自2010年6月1日施行以來,黃圃鎮按照中山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規定》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領導重視,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鎮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公開工作作為打造陽光政府、責任政府、高效政府的重要抓手。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的要求和我鎮人事變動的實際,我鎮對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了調整,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落實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責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定黃圃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作為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辦公室指定兩名同志負責有關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處理,全力推進黃圃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明確責任,進一步深化信息公開內容。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鎮及時修定了《2013年黃圃鎮人民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實施方案》,對信息公開的範圍、主體、方式、程式和監督等內容作進一步充實完善,認真做好《黃圃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黃圃鎮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寫更新工作。建立各單位一把手負總責,指定專人負責網站信息聯絡,按照《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將我鎮的政務信息進行全面梳理,並分為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政務信息和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等進行整理,重點做好應主動公開信息的梳理,確保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加強信息公開業務員的培訓,切實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供優質、高效、滿意服務。
(三)加強建設,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管理。
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我鎮加強鎮政府入口網站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政府網站這一宣傳載體的作用。提高依法公開水平,嚴格依法管理,加強督促檢查,強化監督,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和規範化。進一步強化責任,嚴肅紀律,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積極貫徹實施信息督查檢查制度,嚴格把握公開程式,邊學習、邊修改、邊完善,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年度通過市、鎮網站發布政府各類信息989條,其中,政務動態163條,部門動態263條,村居動態79條,通知公告32條,政策法規22條,規範性檔案40條,人事信息11條,視頻新聞249條,其他信息130多條。公眾可通過政府入口網站“走進黃圃”、“政務新聞”、“政務公開”、“網上服務”等欄目查閱。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我鎮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減免情況。

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件。

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在深化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加強基礎性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及網站建設滯後等問題,將從以下四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進:
(一)提高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的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工作人員業務技能。進一步完善《黃圃鎮信息工作評比及獎勵辦法》,建立健全全鎮信息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基層單位信息員的積極性,及時、準確、全面地上報信息,不斷提高上報信息的數量和質量,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規範化水平。
(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制定相應制度,規定政府信息公開行為。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便民化,做到所公開的信息透明度高、內容涉及廣、形式多樣、更新快、質量高。
(三)強化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制定不同領域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內容細則。增加信息種類和信息數量。
(四)強化公開載體建設。繼續做好入口網站的建設工作,進一步完善各類信息公開內容,保證信息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更新欄目內容,合理布局網站頁面,提高信息質量,提升網站服務功能。推進政府機關對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重大決定提供解讀服務;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豐富信息量,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逐步建設統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有線電視、公告宣傳欄等公開載體的作用,為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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