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鹽務局

中山市鹽務局

中山市鹽務局是市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正處級建制,負責全市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稽查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廣東省鹽務局中山市鹽業總公司是中山市內唯一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負責轄區內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國家AAA級食鹽批發企業。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鹽務局
  • 正式成立於:1993年5月
  • 固定資產:2500萬元
  • 正式職工:47人
中山鹽業,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組織機構,職能部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中山鹽業

中山鹽業總公司(中山市鹽務局),現擁有,員工81人(其中臨工24人),註冊資本237萬元,擔負著中山市常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總計共400萬人口食用鹽和工業用鹽應。
廣東省中山鹽業總公司(廣東省中山市鹽務局)位於中山火炬開發區(健康基地)海琴路3號,用地面積15654.30平方米,辦公面積約2600平方米,倉儲面積8000平方米。配送中心成立於2004年6月,集食鹽生產加工、儲存、銷售於一體,現有生產小包裝設備4台,年生產加工量20000噸,倉儲食鹽5000多噸。目前,中山公司共有倉儲面積14368平方米,能儲存各類鹽產品12000多噸。中山公司於2005年1月和3月分別通過了ISO9001-2000國際質量體系的認證和國家食鹽批發企業“AAA”級的認定。多年來,中山公司連續被省集團公司評為廣東省鹽業先進單位。
2009年,全年原鹽購進81929噸,完成年計畫的81.24%;各類鹽銷售81545噸,完成年計畫的86.47%;實現淨利潤1002.19萬元,增幅6.25%。食鹽計畫完成率91.32%,碘鹽覆蓋率98%,合格碘鹽食用率100%,貨款承付率100%。

歷史沿革

廣東省中山鹽業總公司(廣東省中山市鹽務局)最早的稱謂是:江門鹽業公司石岐供應站,成立於1954年,此後曾幾易名。
1993年5月10日更名為:廣東省中山鹽業總公司,同年6月20日經廣東省鹽務局批准增掛廣東省中山鹽務局牌子。
1994年省級黨政機關改革,撤銷廣東省中山鹽務局。
1999年2月8日經中山市編委批准增掛廣東省中山食鹽專賣局牌子。
2003年省政府機構改革,撤銷廣東省中山食鹽專賣局牌子,鹽業行政管理職能劃給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鹽業管理辦公室,實行政企分開。
2007年10月8日經中山市編委批准加掛廣東省中山市鹽務局牌子,承擔中山市鹽業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鹽業生產、批發、供應及管理的政策法規。
2、負責全市食鹽年度計畫的分配、調撥、銷售等指令性計畫編制和食鹽儲備計畫的執行工作,並監督實施。 3、指導縣市區鹽業管理部門開展鹽政管理工作,管理鹽業市場,規範鹽業經營單位食鹽專營行為,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食鹽質量。
4、負責全市的鹽業稽查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鹽業違法案件和鹽業經營單位的違規行為,制止非法鹽品流入市場,協調跨縣區的鹽政稽查工作。
5、負責轄區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審核工作。
6、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系統財務審計工作。
7、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局司內設辦公室、專營部、財務部、黨群部、鹽政科5個職能部門。

直屬單位

下屬中山市鹽務局火炬分局(火炬鹽業分公司)、中山市鹽務局小欖分局(小欖鹽業分公司)、中山市鹽務局城區分局(城區鹽業分公司)、中山市鹽務局坦洲分局(坦洲鹽業分公司)、中山市鹽務局黃圃分局(黃圃鹽業分公司),興中鹽業分公司(負責小工業鹽的銷售)。

領導班子

陳斌:中山市鹽務局局長、中山市鹽業總公司總經理。
張萬華:中山市鹽務局、中山市鹽業總公司黨組書記。
楊平:中山市鹽務局、中山市鹽業總公司黨組副書記。
葉飛:中山市鹽務局副局長、中山市鹽業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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