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 主管單位:中山市水務局
主要任務,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的法規、規定、標準。
(二)負責檢查監督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質量保證工作,參加受監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三)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檔案,對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輔助(含住宅和文化衛生)和附屬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對受監工程進行工程質量等級核定,查處受監工程質量事故。
(五)對水利工程的建築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任務,中山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內設3個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的黨務及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文秘、檔案、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質量監督一股
負責檢查監督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健全質量保證工作,對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輔助和附屬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受監督工程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三)質量監督二股
負責對受監工程進行工程質量等級核定,查處受監工程質量事故;對水利工程的建築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抽樣檢測;承擔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中山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事業編制15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人員經費為市財政補助一類,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