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任務
根據民間文藝學科的要求和忠實記錄、慎重整理的原則,做好規劃、組織和指導民間文藝的調查、採錄和資料的整理與保存的工作。
沿著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民間文藝學的道路,規劃、組織民間文藝理論的研究,加強民間文藝對內外的學術活動。
積極協同各文化機構及有關方面,培養和發展民間文藝隊伍,有計畫地提高隊伍的業務素質。
作好民間文藝的編輯、出版工作,給廣大民間文藝工作者提供發表作品的園地;編輯出版學術研究資料;舉辦民間文藝評獎活動;組織信息交流。
組織民間文藝展覽、表演活動,興辦有利於發展民間文藝的各種事業和政策允許的經濟實體,努力爭取有所創收,以文補文;積極關心會員的權利和福利。
發展歷史
二、發展歷史
第一屆理事會
主席:林可蔭
副主席:胡三白、黃卓榮
秘書長:甘建波、
副秘書長:胡志雲
理事:林可蔭、胡三白、黃卓榮、甘建波、胡志雲、劉居上、黃玉昌、吳競龍、陳錦昌、傅寶榮、黃少榮
第二屆理事會
主席:胡三白
副主席:黃卓榮 李桂山 謝岳平
秘書長:謝岳平(兼)
副秘書長:黃新本 楊寧
理事:吳競龍 林可蔭 石少康 鄭勇機 曾偉強 朱東黎 甘健波 林鳳群 傅寶榮
後經理事會議通過,調整為:
主席:吳競龍
副主席:黃卓榮 李桂山 謝岳平 黃新本
秘書長:謝岳平(兼)
副秘書長:黃新本(兼) 楊寧
理事(19人):吳競龍 胡三白 黃卓榮 李桂山 謝岳平 黃新本 楊 寧 周 萍 林可蔭 石少康 鄭勇機 曾偉強 朱東黎 甘健波 林鳳群 傅寶榮 陳錦昌 陳乾文 朱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