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更新局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

中山市城市更新局是中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副處級,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城市更新局
  • 所屬部門:中山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中山市
  • 現任領導:林諾君(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更新和“三舊”改造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研究,並擬訂相應的配套政策和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擬訂全市城市更新(含老舊社區、城中村改造,下同)總體工作方案,組織編制城市更新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
(三)負責組織劃定城市更新項目範圍,開展城市更新項目標圖建庫工作。
(四)負責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改造單元規劃和城市更新項目所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報審工作,並組織開展對上述規劃的實施評價工作。
(五)負責組織審核城市更新項目改造方案。
(六)負責受理和審批城市更新項目用地和規劃管理業務。
(七)負責制定城市更新工作評價和考核體系,組織對各鎮區城市更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
(八)負責統籌和推進城市更新信息化和標準化工作。
(九)負責指導屬地政府推進政府主導的“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協調鎮區開展土地整備相關工作;指導各鎮區開展更新意願和基礎數據調查工作。
(十)負責統籌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組織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的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更新和“三舊”改造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研究,並擬訂相應的配套政策。負責對出台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辦、宣傳、接待、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和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裁決和強制執行等工作。負責民眾信訪和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意見、政協提案、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負責協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相關工作。
(二)更新規劃科。負責擬訂全市城市更新總體工作方案。負責城市更新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的組織編制和報審工作。負責組織劃定城市更新項目範圍,開展城市更新項目標圖建庫工作。負責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改造單元規劃和城市更新項目所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報審工作。負責組織審核城市更新項目改造方案。負責統籌全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工作。
(三)項目審批科。負責城市更新項目用地農轉用地,徵收和協定出讓供地審核工作。負責核發城市更新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作。負責協調各鎮區城市更新項目土地整備相關工作。
(四)項目監管科。負責城市更新項目批後監督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更新項目規劃驗線和規劃條件核實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更新工作評價和考核體系,組織對各鎮區城市更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負責統籌和推進城市更新信息化和標準化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更新業務數據標準和數據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更新各類數據統計、匯總和報送工作。負責對已實施的城市更新項目和相關規劃開展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各鎮區微改造項目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各鎮區開展項目更新意願和基礎數據調查工作。負責指導屬地政府推進政府主導的“三舊”改造項目涉及的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林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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