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由原中山市國家稅務局、原中山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正式成立掛牌,標誌著原中山市國家稅務局、原中山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 地點:中山市
  • 成立於:1994年9月
  • 性質:正處級單位
負責領域,納稅服務,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職能,稅收征管,隊伍建設,內設機構,稅局地址,

負責領域

中山地稅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社保費、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堤圍防護費等10稅4費的徵收管理。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納稅服務

近年來,中山市地方稅務局堅持按照省局“四個更加滿意”的工作要求,以最佳化納稅服務為切入點,著重抓好宣傳服務、諮詢服務、培訓服務、辦稅服務四個方面,不斷提升納稅服務水平,努力營造和諧征納環境。
宣傳服務。自1998年起堅持開辦《中山日報---地稅專版》,至今累計出版160期,與中山電視台、中山廣播電台等市級媒體建立良好的長期合作關係,拍攝公益電視廣告及豎立大型戶外廣告牌,營造稅法宣傳優勢。
諮詢服務。集中力量升級改造12366納稅服務熱線,形成諮詢、舉報、投訴、簡訊、電話催報、涉稅查詢多功能平台,兼具基層分局電話轉接及三方通話功能。目前日均話務達190個,成為納稅人涉稅諮詢首選。
培訓服務。以“稅法大宣講”為載體,主動開展各種形式的送稅法上門活動。市局面向黨委政府、大型企業、行業協會舉辦各類專題稅法培訓班;基層分局定期舉辦稅企見面會,通過培訓輔導搭建雙方溝通橋樑。
辦稅服務。加強入口網站建設,大力推廣網上報稅,目前全市開通網報業戶達55255戶,網報率為90.01%。先後增加ETS實時扣款、清繳發票納稅申報、發票使用情況登記等功能,推行社保費離線申報軟體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系統,開發便民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為納稅人提供便捷服務。
至2009年底,全市征管總戶數達139932戶,其中內資企業33531戶,占23.96%;港澳台商投資企業2326戶,占1.67%;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1145戶,占0.82%;個體經營99754戶,占71.28%;其他類型3176戶,占2.27%。2009年,全局組織地方稅收92.06億元,社保費收入46億元,其他規費收入5.94億元。人均組織稅費收入超過2300萬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局在冊幹部職工616人,其中研究生23人,占3.74%;本科524人,占85.06%;大專及以下69人,占11.2%。35歲以下350人,占56.82%;36-50歲240人,占38.96%;51歲以上26人,占4.22%。黨員392人,占63.64%。全局共22人獲得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等全國性專業資格,占3.57%。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市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或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羅鏡文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林慶川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袁培志、蒙全忠、張政鴻、黃榮軍、吳冠偉、陳志忠、茹岱芸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何漢良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甘小林、溫牧漢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陳勁偉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中山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中山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收征管

至2010年底,全市征管總戶數達156961戶,其中內資企業38173戶,占24.32%;港澳台商投資企業2343戶,占1.49%;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1140戶,占0.73%;個體經營111866戶,占71.27%;其他類型3439戶,占2.19%。2010年,全局組織各項稅費收入184億元,其中:組織地方稅收111.26億元,首次突破百億大關;社保費收入65億元,其他規費收入7.9億元。人均組織稅費收入超過2900萬元。
1995-2009年組織稅收收入(單位:億元)1995-2009年組織稅收收入(單位:億元)
針對征管稅費多、管戶數量大的情況,多年來,中山地稅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路,深化征管改革,創新征管手段,不斷推進信息化建設:1994-1996年是探索起步階段,信息化建設從無到有;1997 -2000年是發展提升階段,作為全省地稅征管信息系統的開發基地,信息化建設在省內處於領先地位,以稅收業務系統(3.0)和辦公自動化(OA)兩大核心繫統為主,先後開發了網上辦稅、ETS、語音催報催繳、簡訊服務等多種方式的信息化稅收服務系統;2001年至今是集中統一階段,先後上線“大集中”系統、社保費徵收模組、稅收管理員工作平台、稅收分析系統等,使現代信息技術廣泛套用於稅收征管、納稅服務、行政管理等各個領域、各個方面,為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術平台,推進數據管稅。

隊伍建設

中山地稅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帶隊理念,不斷加強隊伍思想、作風、廉政、業務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熟練、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地稅幹部隊伍。目前,全局在冊幹部職工627人,其中研究生26人,占4.15%;本科533人,占85%;大專及以下68人,占10.85%。29歲以下141人,占22.49%;30-39歲299人,占47.69%;40-49歲150人,占23.92%;50歲以上37人,占5.9%。黨員431人,占68.74%。全局共23人獲得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等全國性專業資格,占3.67%。
2006年至2010年,中山地稅先後以“教育培訓年、制度建設年、文化建設年、深化管理年、征管質效提升年”為主題,逐步從增強隊伍素質、健全規章制度、構建地稅文化、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征管水平等方面為地稅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2008年“文化建設”主題年中,確立了“敬業、勤廉、創新、和諧”的中山地稅精神,樹立起全系統的核心價值觀。
2011年是中山地稅“征管質效鞏固年”,圍繞這一主題,全局重點從六個方面尋求地稅工作新突破:一是以經濟發展為基礎,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確保稅費收入持續穩定增長;二是以數據管稅為依託,加強稅源管理,進一步鞏固徵管質效;三是以依法治稅為準繩,規範征納行為,構建和諧稅收環境;四是以納稅人合理需求為導向,創新服務形式,提高稅收服務水平;五是以培訓選拔為抓手,強化隊伍建設,提升隊伍綜合素質;六是以固本強基為目的,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防範稅務廉政風險。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局機關和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
2、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收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局內制定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指導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法制工作;負責稅收政策調研和理論研究;指導本市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
3、稅政科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種在執行中的有關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種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4、規費管理科
負責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其在執行中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的各種規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
5、徵收管理科
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負責制定本市地方稅務系統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強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負責稅務登記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
6、計畫財務科
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編制、分配和調整年度地方稅收計畫以及檢查、督促、分析計畫的執行情況;匯總分析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資料和數據;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稅源監控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票證的使用、管理和檢查;指導和組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稅收計畫、統計、會計工作的開展;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7、信息管理科
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管理和指導;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組織實施、運行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市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信息的技術處理和維護;為本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
8、人事教育科
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領導幹部和本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
9、機關黨委辦公室(加掛基層工作科牌子)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工作;指導全市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0、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負責地方稅務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地方稅務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稅局地址

地址:中山市興中道45號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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