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中山市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由原中山市國家稅務局、原中山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正式成立掛牌,標誌著原中山市國家稅務局、原中山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
  • 地點:中山市
  • 成立於:2018年7月
  • 性質:正處級單位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稅局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中山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和中山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羅鏡文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政科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志剛、蒙全忠、吳冠偉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何漢良

稅局地址

地址:中山市興中道45號
中山市地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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